在閔文康說到一半的時候,閔菲菲就知道,他想要說什麼了。
閔文康請求的話還沒說出來呢,閔菲菲直接就拒絕掉了他。她一方麵確實是沒空,另一方麵……哎,孩子大了,該讓他自立了吧?
閔菲菲知道,她上一篇文章,可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了。就那篇文章,就算是送去報社,打印出來,那都是不為過的。
並且閔菲菲早就想到了,閔文康肯定連讀都讀不順。所以她花費了一些小心思在斷句上,這樣的話,就算是他讀不順,人家聽的觀眾們,也可以從句子的句式和措辭上,發覺到這是一篇多麼優美的文章。
其實閔文康就是這麼想的。
他本來是想要背過的,然後站在台上,自信的把稿子背出來,還對別人提出的問題應答如流。
可是方芳這兩天實在是太鬧騰了,他都拉下臉來去找她了,結果她卻一點麵子都不給?還提出了那麼多條件?
閔文康簡直是自顧不暇,根本沒空去背那個稿子。
所以在上班的時候,他花費了一分鍾的時間,做出了一個決定:上台讀稿子,並且裝作非常靦腆的樣子,再側麵的和領導表示一下,他不太喜歡這樣的場合。
是啊,電視上不都這麼演的麼。那些個有點才氣的人,在性格上不都是有點自閉的麼。不太喜歡和別人接觸什麼的,閔文康就打算把這種感覺,演繹出來。
結果呢,他太高估自己個兒了。
閔菲菲的那篇稿子,簡直就不是人看的。咬文嚼字就算了,還通篇那麼多斷句。
那麼多生僻字兒也就算了,他還要現場的把拚音拚出來。這樣還不算,最重要的是,有些事他明明都認識,怎麼拚湊到一起,他就感覺,他不懂那個意思了呢?
之前那個稿子,他直接就交上去了,沒怎麼細看。現在這篇稿子,他讀了一遍,這才覺得,閔菲菲在寫作方麵,確實是個人才吧。反正這篇稿子,他隻覺得很厲害,可也非常的討厭。
就像討厭課本一樣討厭。
由於閔文康讀得太卡,在他讀完了之後,台下坐著的大領導,把他的手稿要了過去,想要讀一讀。
沒想到,大領導看到的,是一個娟秀的字體。那字體,絕對是練過字的。他非常的喜歡!
剛開始,大領導看到閔文康的稿子時,還以為是為了放在櫥窗裏展覽,被哪個寫字好的文書謄抄了下來。畢竟從閔文康這……一米九幾,二百多斤的雄壯身材上來看,真的想象不出來,這種漂亮的字是出自他的手筆。
但是這次再見到這個字,大領導就相信了。這個壯漢的外表下,藏著一顆細膩的心啊!
大領導平時特別喜歡練字,特別是鋼筆字。他認為一個人啊,寫字的時候,特別能表現出人品。
並且寫字這種枯燥的事情,是絕對可以磨練人的意誌的。再加上他經常需要簽名,和寫一些文件——畢竟那時候電腦並不普及,更沒有普及互聯網絡。
大領導激動的,掏出了懷裏的鋼筆,在那篇稿子最後的空白處,寫下了一句批語:心有猛虎,細嗅薔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