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韓鼎說話間,庭審已經進行到第二階段了,被告律師開始表演,大段大段的陳述舉證了。
首先他理清了小可偽造現場,目的是誣陷老師的,並蓄意傷害老師一些證據,而且還分析了小可作偽證的全部經過。
據錢振新的律師說,小可是在一周以前就開始部署,著手準備陰謀。
在七天前,小可跟幾個女同學約定,周末一起去錢正興老師家裏包餃子吃。
錢正興老師毫無防備,答應了小可她們,當時一共去了五個女生,據另外四個女生口述,說當時小可挎著一個淺灰色的包包,離開的時候,包包並沒有帶走。
其實當時的情況是,小可趁大家不備,扯了幾根自己的頭發塞進沙發縫隙,然後將包神不知鬼不覺的丟進了錢老師家的沙發底下,以做日後誣陷之用。
後來警方的確也在他家的沙發下麵搜出了小可的包。
並且,在小可報警的當天晚上,全班搞的猜謎活動也是小可組織策劃的,她故意將活動結束時間提前,最後一個離開教室,主動要求打掃教室,目的是以怕黑為由,拉著錢正興在校園轉一圈,故意讓監控拍下來,坐實兩人當晚在一起的鐵證。
兩人去垃圾場丟完垃圾,這時候學校基本上已經沒人了,然後兩人出了學校的大門。小可又找借口請教學習上的難題,一直纏著錢正興老師交流談話,直到錢老師的公寓樓下,小可才終止請教,兩人站在樓下說了一會兒話,隨後告別。
緊接著錢正興上樓,在自己剛打開門的時候,被人從身後襲擊。
與此同時,這個襲擊錢正興的人,順手將小可的手機丟進了錢正興的家裏。
是以後來警方去錢正興的家裏實施逮捕取證時,提取到了小可丟在他家裏的手機,以及前麵說到的沙發下麵的包,屋裏的頭發絲。
律師最後總結說:“因此,韓亦可提供的所有供詞,以及警方在所謂現場提供這些物證,全部無效。縱觀前麵所述,我的當事人性侵韓亦可的事實不成立,證據不充分,韓亦可還存在偽造現場,誣陷師長的惡劣行為,差點兒害我的當事人蒙冤,請法官駁回原告方的起訴狀,並依法追究原告的刑事責任。”
最後他還說補充了幾句話:“韓亦可富貴人家出生的千金小姐,從小家庭條件優越,為人囂張跋扈,在學校皆有不少人反應她性格孤傲,對師長不敬,還生出了不該有的情愫,相反,我的當事人錢正興老師,多年來從事教育工作,碩果累累,有口皆碑,目前作為特級教師,優秀人才,出類拔萃,為人師表,不可能存在原告所說的行為,還請法律給予他應有的清白,洗刷冤屈,嚴懲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影響師長清譽的人。”
我和韓家的人在下麵都聽得咬牙切齒,怎麼會有這麼無恥的人,這麼無恥的律師,事實擺在眼前,他們居然還能夠歪曲現實,胡亂辯護。
真是讓人三觀碎裂,感歎有文化的律師真是可惡,助紂為虐,堪比混蛋之最。
好在韓家為小可請的代理律師也不是吃素的,一一的將小可為什麼偽造現場,為什麼提供偽證說的清楚明白,而且還將錢正興的律師誇讚他的話逐一的反駁,客觀的評價了這件事的始末,四兩拔千斤。
越到最後,錢正興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了,他估計也明白這場官司打不贏了,想要惡心韓家,拖小可入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律師和他本人都不太想繼續辯護下去了。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這場官司終於審完,錢正興一方幾乎全線潰敗。
當主審法官宣布結束,經過幾位法官和陪審員的研究後,日後將,法院將會把庭審結果以郵件的方式告知雙方當事人。
這時候,錢家的人立刻坐不住了,又一個中年女人站起來質問法官:“你們為什麼不當場宣判結果?為什麼還要研究了再判?你們是不是有什麼黑幕?有沒有見不得人的交易和勾當?是不是韓家人給你們好處了?這擺明了,不就是一起學生誣陷老師的案子嗎,有什麼當場不能判斷?有什麼值得研究的?我都能現在給你判了!虧得你們還是法官,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