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誌遠因為出去上了四年大學,和畢業後的三年都在外麵渡過,所以已經有將近十年都沒有參加過這種婚禮的宴席了。
記憶中更多的還是在農村中辦的酒席,那時候都能從上午吃到晚上。
這一把地點換到城鎮上,就感覺少了些人情味,沒有小時候那種熱鬧。
而是變成了一項儀式,為結婚而辦的喜宴。
講究點的都會找個好點的飯店,花錢點些好酒好菜,不講究的隻能整些兩百塊一席菜來敷衍了事。
不過這次二姨家的表妹辦的酒席不差,本來二姨家就不怎麼差錢,還買了小轎車,加上二姨夫在鎮上當個不大不小的官,有十分好麵。
況且所嫁的婆家也是和二姨夫門當戶對,於是喜宴所選的地方都是鎮裏最好的酒店。
陳誌遠和舅舅小姨一行十幾人,放好車後就被二姨安排到了二樓的一個包間之中。
相互之間一番客套是免不了的,陳誌遠也是一樣,大半年的時間沒見,簡單問了幾句後就出去招呼別的客人忙活了。
陳誌遠上來的時候就看過,酒店的一樓二樓大廳的十幾桌都是,在加上包房的,估計起碼也得二十幾桌,場麵可謂是不小。
陳誌遠家三口人,加上舅舅家七口人,小孩不算,小姨家四口人,十四口人坐在一個大包間裏,正好坐下。
桌子上放著兩瓶飲料和兩個果盤,嘴裏閑不住的人就已經開始嗑起了瓜子。
敬酒給紅包是喜宴上必不可少的緩解,陳誌遠就開口給表弟廣誌說道:“廣誌,你去看看有沒有紅包,那幾個過來。”
“好嘞!”
廣誌答應完後就出去拿紅包了,不一會就拿來了一遝紅包和兩根油性筆。
於是都開始那紅包,往裏麵塞錢。
陳誌遠需要單獨給一份,而父母陳永福和李玉蘭隻需要給一份就行了。
至於具體錢數在家的時候也都商量好了,老爸老媽給兩千,陳誌遠自己給一千。
錢都是陳誌遠出的,畢竟他現在也給父母說賺了不少錢,不差這一點。
陳永福和李玉蘭一想也是,開的店鋪中賣的普通手串都需要一千塊,再加上這次回來後的變化,就沒有阻止。
塞好錢,再在上麵寫上名字後就OK了。
其他人也是差不多的情況,姥姥一份,舅舅舅媽一份,表弟和弟媳一份,表妹和妹夫一份,小姨家一份。
雖然小姨家還有兩個孩子,但因為年齡最大的還沒有工作掙錢,所以就沒有單獨再拿一份紅包。
期間表妹這個新娘子也過來招呼了一會,二姨家的這個表妹算是在眾多表姐妹之中長得最標誌的,經過一番打扮更顯靚麗。
看著比自己小三四歲的表妹也要結婚了,陳誌遠這才感覺到自己的年齡確實有些大了,二十六歲的年齡,如果是放在大城市中倒好不算什麼,畢竟現在大城市中別說二十六七不結婚了,就是三十左右的也有很大一部分不結婚的。
這一年輕人不同於以前老一輩的人那般務實,大部分都十分貪玩,個性還強,合合分分常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