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博奇也知道自己有些著急了,可是看著女兒都二十五六還沒有找男朋友的打算,便也有些著急上火。
對陳誌遠的大概情況進行了解後,便止住了詢問的話語,畢竟自己女兒和人家八字還沒一撇,操之過急容易弄巧成拙。
“誌遠啊!我之後還有個手術沒時間陪小婉,你有時間就多陪陪她。”
這種陪著心儀女孩的事情,陳誌遠當然是球之不得。
“伯母您放心,我別的不多,就是時間多,肯定會在醫院配好李警官的。”陳誌遠立馬答應道,就差排著胸脯保證了。
但這反而引起了孫博奇的懷疑,有些不解的開口問道:“誌遠,你平時不看店鋪嗎?”
這也不怪孫博奇多想,畢竟她現在是站在丈母娘的角度看問題,未來女婿有時間陪她女兒小碗這很好,但要是整天都膩歪在一起,難免讓人感覺其不務正業,沒有事業心。
丈母娘就是這樣的矛盾結合體,寄希望未來女婿顧家,也希望其事業有成,這樣女兒以後得物質生活就可以高枕無憂。
即便是孫博奇這個軍人家庭出身,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不能免俗。
“伯母,我店鋪裏專門雇了個人看店,平時都沒我什麼事。”陳誌遠老實回答道。
讓陳誌遠沒想到的事,在他回答過這個問題之後,孫博奇又衍生出新的問題。
“誌遠啊!你給人家一個月開多少工資?據我所知開店鋪的都是自己看店,不就是賣賣東西嗎!一個人就能搞定的事還要花錢請個人多浪費啊!”孫博奇自問自答道。
躺在床上的李婉,這回事徹底服了母親孫博奇,整個人有氣無力的躺在那裏閉著眼睛休息。
“每月五千,還有店鋪淨利潤百分之十的分紅,本來還要給陳大哥叫上保險,不過最近忙沒顧得上,等過兩天有時間了在給他交上什麼三險一金或五險一金的。
伯母,我因為還有別的事情要做,隻能請個人看店,不過也沒話多少錢。”陳誌遠笑著說道。
在他看來確實如此,大部分的錢都讓他賺了,隻給了陳建國一小部分,還有些過意不去。
至於為什麼沒有說他是為了寫小說,是因為這寫小說感覺讓人有些不務正業,再加上他寫的小說不溫不火,便沒好意思直接說。
但陳誌遠這輕描淡寫的說法,卻在孫博奇聽上去有些晴天霹靂。
雇個人看店每月五千的工資倒是不高,但這架不住還有別的啊!
什麼店鋪淨利潤百分之十的分紅,在孫博奇看來,一個店鋪怎麼每個月也得有三四萬的淨利潤,那麼百分之十就是三四千,再加上固定工資的五千,就是八九千。
還要給人家上什麼三險一金或五險一金,這年頭也就隻有大公司才有這等待遇,小公司很多時候都沒有保險。
即便現在國家三令五申的提倡規定,大多數也隻是給員工上了最基本的三險。
如果按五千的工資來算,就算給其叫最基本的三險一金也得兩千左右,再加上之前的八九千,妥妥的上萬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