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警察局,四喜正從外麵回來,見陶樺領著小吳進來,後麵還跟著十一,“噗嗤!”笑了,指著十一說,“你怎麼又來了,是把警察局當家了吧!”
十一皮笑肉不笑的指了指陶樺,“那就要問問你們陶隊長了,是不是對我有什麼想法啊,每天變著法的把我往警察局裏領!”
陶樺嘴角抽了抽,差點沒被自己給絆倒,這姑娘的臉呢?被狗吃了麼?什麼叫他對她有意思?
他嫌棄的瞪了十一一眼,對四喜說,“我要審問小吳,你進來做筆錄。”
“是!不過,頭兒,還有個事兒想跟你說下。”四喜拉過陶樺,小聲的說,“昨天晚上博物館館長林宇名家裏失竊了,丟的是一顆夜明珠。”
陶樺一愣,“怎麼回事兒?”
四喜說,“你不在的時候,林太太來報案,說是昨天晚上家裏的夜明珠丟了。”說到這兒,四喜小聲的說,“而且這夜明珠還是王老板送的,林太太接了,林宇名發話了,第二天要給姓王的送回去,結果第二天一早,夜明珠不翼而飛了。”
陶樺抿了抿唇,“這事兒回頭再說,我先去審問。”
“好!”
陶樺推著小吳進了審訊室,十一要進去,被四喜給攔在門外。
陶樺看了十一一眼,淡淡的說,“讓她進來吧!”
四喜還想說話,十一一把推開他,“你們隊長都同意了,放心,我不說話,什麼也不說,我就想知道到底怎麼回事兒。”
四喜回頭看陶樺,按理警局審訊的時候是不允許外人進去旁聽的,今天隊長這是怎麼了?竟然讓這臭丫頭進去旁聽?
陶樺自然不會把自己的打算告訴四喜,在他看來,十一進來,也是會更好,更快的撬開小吳的嘴,當然,如果她有什麼不妥的地方,隻要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有把握讓她露出狐狸尾巴!
審訊室不大,中間放了一張大桌子,十一對這裏再熟悉不過了。
拉了把椅子自動坐在陶樺身邊,抬頭看了眼小吳,沒說話。
審訊這種事兒,平時聽起來挺神秘,挺好奇的,可誰被審誰知道,整個人都被人壓製著,心裏負擔特別大。
小吳覺得自己也是見過大風大浪的,結果跟陶樺對上,沒有三個回合便老老實實全部交代了。
“這個扳指真不是我的,就是我從黑市的拍賣行裏撿的。”
“撿的?”陶樺不由得皺了皺眉,“你可知道失主是誰?”
小吳愣了下,沒敢說,下意識的看了眼十一,用眼神詢問;是說還是不說?
十一重重拍了一下桌子,一邊朝他擠眉弄眼,一邊說,“陶隊長讓你說什麼你就說什麼,說!”
“坐下!”陶樺拽了她一把,抬頭看小吳。
小吳心裏虛啊!伸手抹了一把額頭的冷汗,訥訥的說,“是,是,是那個林宇名的。”
那天他去黑市裏幫陳清走一批貨,出來的時候正好看見有個男人帶著帽子行色匆匆的迎麵走過來,兩個人沒留意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