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共44章(3 / 3)

程夢興在中國待了不到一個月,就又去了加拿大。程夢興這一次把自己的一切包括所有的財產都交給了自己心愛的女人保管,給他將來的婚姻埋下了災難的種子。

程夢興去加拿大後,許夢嬌就回江西萍鄉老家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父母住的是鋼鐵公司的房改房,兩房一廳。這棟樓也有7層,他們住在頂樓。她父親在樓頂養雞,養兔子,種菜,不亦樂乎。程夢興在萍鄉買新房為結婚所用沒有跟許夢嬌的父母商量,現在程夢興去了加拿大,留下許夢嬌和他們住在一起,許夢嬌時不時地去工地看看新住宅的進展情況,回家不免會激動地聊到他們新買的房子。有一次回家隻有老爸在家(媽媽自稱是個虔誠的基督徒,經常到教堂學聖經,和兄弟姐妹們談體會,所以白天很少在家),許夢嬌的爸爸提出來:把4樓換成頂樓—也就是7樓,這樣當程夢興和許夢嬌到加拿大定居後把房子留給他們住時他們可以在上麵養雞、養兔和種菜。許夢嬌一聽有道理,到售房處問能不能換,售房小姐說沒問題,而且頂樓要比4樓便宜,他們還會退錢給她。她當場辦了換房手續,等待明天去售房處拿回差價。但晚飯時媽媽回來了,媽媽一聽堅決反對,說:7樓太高,老頭子年紀已經這麼大了,再過一段時間就很難爬樓了。平時許夢嬌和媽媽感情比較好,因為爸爸總是怪怪的很難相處。所以一聽媽媽這話,許夢嬌立即和售樓處的小姐聯係上,告訴售樓小姐不要換房了。售樓小姐說還沒有正式換,所以沒有問題。這樣他們就不換了。老爸一聽火冒三丈,大發脾氣。許夢嬌第2天把此事在越洋電話裏告訴了程夢興,問程夢興怎麼辦。程夢興說他無所謂:4樓或頂樓都可以,他建議要是他們兩個人意見統一不起來,就不要換了。他也覺的許夢嬌爸爸講得有一定的道理,他答應做做她媽的思想工作。所以程夢興就在電話裏做許夢嬌她媽的思想工作,“在浙江,頂樓是最貴的,在萍鄉頂樓反而便宜,而且在頂樓確實是可以養雞、養兔、種蔬菜,等於多了一塊地,所以這是一個好建議;另外,你是一個基督徒,聖經裏麵說:在家裏丈夫要愛妻子,妻子要服從丈夫,所以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你應該聽你丈夫的。”但許夢嬌的媽媽還是沒有同意換成7樓。事後程夢興告訴許夢嬌:“你媽媽恐怕不是一個真基督徒,因為真基督徒的妻子是應該聽丈夫的。”其實這世界上有幾個真基督徒呢?很多所謂的基督徒隻不過是裝個樣子罷了----我是基督徒,我是好人,我藐視人間的財富----其實他們還是很在意財富的,隻不過當財富和他們無緣時他們開始假裝清高而已。

他們父母有關樓層的爭吵在繼續下去。程夢興因為已經告訴過許夢嬌:假如爭吵不下,就不要換了---再也沒有過問這個事。可過了大約一個星期,許夢嬌突然打電話告訴程夢興:

“他們爭吵不休,我把房子退了,還付給售房處500元人民幣手續費。”

“你把房子退了,我們結婚時住在哪裏?我都跟你說了假如你父母互相不讓步,就不要換了。而且你退之前也不跟我商量一下,為什麼?”

“我知道跟你商量你肯定不同意退房。”

房子已經退了,程夢興還能講什麼?後來得知,售樓處在拿回4樓後,很快在原來11萬的價格上加了1萬出了手。

重要記事:

2002年7月28日:程夢興通過律師事務所向加拿大當地法院遞交了離婚申請

2002年11月8日:加拿大當地法院判決離婚---和平離婚:沒有財產糾紛,程夢興的女兒歸程夢興撫養,張靜的兒子歸張靜撫養,也沒有撫養費問題。

2002年12月3日:加拿大當地法院離婚判決生效。

2002年12月8日上午10點,程夢興帶著中國駐加拿大領事館可以結婚的所有公證材料回到南海。程夢興一下飛機就和許夢嬌直奔南海婦幼保健院進行婚前檢查,加急。緊接著他兩拍結婚證用的合影,加急。下午2點30他倆帶著所有的材料馬不停蹄地趕到了南海市民政局,工作人員熱情的接待了他們,他們把各自所需的材料交上去不到半個小時,工作人員就把紅色燙金的結婚證送到了他們手上,人手一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