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共44章(1 / 3)

他們全家每星期天是全家都去教堂的,有一次教堂裏的牧師講,聖經裏說,豬是最髒的動物,建議大家不要食用。許夢嬌在回家的路上就一路嘮叨,我們不能再吃豬肉了,也不買豬肉了。程夢興一聽,壞了,他上個星期天剛剛買了上好的排骨,所以他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排骨從冰箱裏拿出來,煮熟,準備最後吃上一頓他最喜歡的排骨。排骨做好了,乘著程夢興不注意,許夢嬌一把就把所有的排骨扔進了垃圾桶裏,程夢興這個火呀!真想爆發,突然想起她不就是這樣把從北京帶來的烤鴨給扔了的嗎?她爸爸因此把她和陳完美趕出了家門。她這是一種精神疾病,你能跟一個精神病人計較嗎?

三個女兒轉眼都慢慢長大了,許夢嬌對小孩發脾氣掐她們的手臂。程完美是最不聽話的,所以許夢嬌有時會罰她不準吃飯,程完美就老跟程夢興說,“我不喜歡媽媽,我要換一個媽媽。”

有一次程夢興和女兒們一起看了一個報道:

一個十五、六歲的加拿大的漂亮白人女孩和一個美國的男孩戀愛了,他們是在夏令營裏認識並相愛的。由於是遠距離戀愛,他們經常打長途電話。有一個旁晚,媽媽發現這個月她女孩的電話費超過了400多加幣,太多了,媽媽火了,罵了女兒,女兒不服氣,媽媽更火了,讓女兒滾出家門。女兒一氣就“滾”了出去。然而女兒不知道應該去哪裏,所以她就在街上遊蕩,碰巧遇到了她的同班男同學-----5個好朋友晚上在外麵遊玩。所以這些男同學就邀請她和他們去其中一個男同學的家,說他家他的父母均出差了,隻有他一個人占據了整個獨立屋。因為這個女孩子也確實沒有地方可去,就跟著五個男同學去了其中一個男同學的家了。

這6個同學在那個男同學的家裏翻箱倒櫃,找到了父母的酒,他們就喝了起來。酒喝到一定程度,醉了,看到身邊的女同學這麼漂亮把持不住自己,楞把這個女同學給輪奸了。這個女孩子被輪奸完後,哭著說我都沒有把我的身體給我的男朋友,你們卻奪走了我的貞操,我一定要到警察局告你們去。這一下這些男孩子們傻了,他們不想去坐牢,於是他們5個人把這個女孩子活活的掐死,然後把她的屍體扔進了河裏,希望河水能把他們的罪給衝走。

程夢興對他的三個女兒說,“作為女孩子碰到這種事,千萬不要激怒這些罪犯,反而要讓他們認為你不會去告他們。逃出來以後再告訴家裏的大人,讓他們來報告警察並處理。”他又特意對程完美說,“你媽媽的脾氣是不可能改的,她總有一天會象她爸爸把她趕出家門一樣,把你也要趕出家門。我又因為工作在北部經常不在家,假如我不在時你碰到這種情況,你千萬不要離開自己的屋子,告訴你媽媽這個屋子是爸爸掙的錢買的,這屋子至少有一半是他的,我現在就住在他擁有的那一半房子裏,我爸爸是永遠都不會把我趕出家門的。”程完美說記住了----但事實是她當時記住了,時間長了就忘了;或者是她長大以後不喜歡自己的爸爸媽媽,在一次媽媽要她“滾”出家門的情況下,她就頭也不回一下就走了。這個事是程夢興的預料之中,但他卻沒有能力防止這樣的悲劇發生。

程夢興在南海市的那套住宅是在婚前買的程夢興自己的名字,他們移民加拿大以後長期出租給一家公司的員工,許夢嬌一定要換成她的名字才肯罷休,程夢興隻好同意了。所以許夢嬌給程夢興在南海市的朋友胡敏寄了特快專遞,特快專遞裏麵是房產證過戶需要的所有資料,讓胡敏幫助辦理。可不知怎麼的,20多天了胡敏還是沒有收到這個特快專遞。許夢嬌急了,懷疑胡敏在特快專遞上做了什麼手腳,程夢興說郵件跟蹤上明明說郵件還在北京,根本沒有去南海,怎麼可能是胡敏搞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