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年她一刀刺向腹部,卻沒舍得真將孩子刺死,最後刀子偏了向。好在她遇到一個好醫生,幾番請求之下,醫生幫她說了謊,謊稱孩子死掉了。她托醫生幫自己藏好孩子,直到三個月之後才假稱撿了個孩子將其帶回。
怕穆潛懷疑,她故意把這件事鬧得很大,不惜找記者媒體尋找孩子的生身父母,結局自然無果而終。在電視裏,她曾信誓旦旦,一定要親自撫養孩子,直到孩子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這件事在當時影響很大,她一度被各大電視台競相報導。沒有人相信她會拿自己的孩子做這麼大文章,所以孩子的身份一直沒有被揭穿。
這樣,她才得已保住自己的孩子,不成為秦樂兒子的獻血工具。
“不累。”她接過孩子遞過來的水,摸了摸他虎虎的腦袋,慶幸當初自己的決定,卻還不忘提醒,“孩子,你是我撿來的,是我的養子。”
似乎隻有這樣,才能將他保護得更妥貼一些。
孩子點點頭,“幸福知道,所以幸福更加要照顧好媽媽。”
她給兒子取了個小名叫幸福,是希望他能比自己命好,可以一生幸福。
看著兒子這麼懂事,林玉芷覺得,自己所受的一切苦,都是值得的。
兒子一天一天長大,濃眉大眼,越來越像那個人了。她一陣緊張,迅速抹了一把鍋灰在兒子臉上,將他抹得又黑又髒。
“記得,以後出門,不可以洗臉!”
雖然不解,但小幸福還是聽話地點點頭。母親太辛苦了,所以他要聽話懂事,不讓她擔心。
“家裏沒麵了,我去買把麵。”說完,他迅速跑出了屋子。
穆潛撇了保鏢,一個人進超市買了包煙,還未來得及打開迎麵就飛來一團小小東西,直接撞向他的腿,他的手一抖,煙就掉了。
“對不起。”
那是個孩子,他一抬頭,露出一張肮髒的臉。穆潛嫌棄地擰起了眉頭,孩子卻雙手捧起煙送到他麵前,“叔叔,是我不對,我媽媽還沒吃晚飯,我太急了才會撞到您。”
他的眼睛亮閃閃的,格外靈動,穆潛竟忘了他的肮髒,伸手接過煙。孩子雖然髒,但臉部線條總給人一種熟悉的感覺,他不由得拉住他:“叫什麼名字?幾歲了?”
孩子露出一排白白的牙,“我叫林浩軒,小名幸福,四歲了。”
“四歲。”穆潛怔在那裏,如果那個孩子還活著,應該也有四歲了吧。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如果,孩子被那個女人活活殺死了。穆潛不是個心軟的人物,但當時還是給震驚到了,他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看到對自己和自己的孩子都那麼狠的人。
林玉芷當年一刀刺入腹中的畫麵依然曆曆在目,仿佛昨天發生。
這些年一直沒有停止對她的懲罰,不隻因為她把自己的妹妹撞成了植物人玩弄他於股掌,更是因為她竟親手殺死了他的孩子!
“叔叔還有事嗎?如果沒事的話,我得回去給媽媽做麵吃了,她忙了一天,已經好餓好餓了。”幸福見穆潛沒有反應,晃了晃他的手。穆潛看著他,一臉的不敢置信,“你不過四歲,就給媽媽做麵吃了?你爸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