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兩個人魚死網破,看到最後誰能把誰給搞垮,反正自己是不怕的,自己現在已經什麼都沒有了,他還能把自己什麼怎麼樣,但是他不一樣,他現在還有公司還有財產。
那些財產是自己轉給方軒的,所以自然會留意,有很多股份其實還是在自己手裏的。
自己可以通過這些股權參與到那些公司的董事會去,然後說通董事會,利用自己占大比例的股份表決權,到時候把方軒踢出公司。
就算這些東西他轉給了方軒,到時候自己還是一樣可以拿回來的。
方軒真的以為自己是那麼好欺負的人嗎?跟自己在一塊這麼久了,他還不了解自己嗎?他居然還在這個時候跟自己落井下石,這樣的男人自己不要也罷。
喬恩琳想到的這些,方軒其實已經在考慮了,他知道喬恩琳手裏有擁有很多公司很大比例的一個股份。
所以也擁有很大權力的董事表決權,如果當時到時候她聯通各大董事在董事會上把自己踢出去公司的話,自己可能就再夠不到這些財產了,所以自己盡快的方法就是通過一些方法把這些股份能夠轉到自己手裏麵。
可是就算自己轉移財產容易,轉移股份又何其難,在喬恩琳不同意的情況下自己能轉走這些股份的可能性是很小很小的。
當時兩個人可能也沒有想過鬧崩,所以他也沒有考慮過自己還把那麼大的股份留在喬恩琳手裏,會是一個這樣麻煩的問題,喬恩琳也萬萬沒有想到把財產轉給自己也會成為一個大問題。
想來想去,方軒覺得自己現在躲在牆角裏並不是一個辦法,他覺得應該去跟喬恩琳見一麵,然後先穩住喬恩琳。
等法院的正式判決書下來,自己看一下喬恩琳還有什麼剩的東西,她剩的那些東西,能不能讓喬恩琳再次翻身。
如果喬恩琳還具有再次翻身的可能性的話,自己估計怕是要不能跟他如這樣決裂下去,因為到時候自己可能一點好處也沒有。
但是如果喬恩琳是真的是身無分文的話,自己就真的是什麼也不怕了,因為她自己沒有一分錢的話,就算她有那些股份,那些董事也未必會聽她的,她在董事會裏麵也不再有什麼權利了。
到那個時候自己到時候再跟喬恩琳決裂,哪怕她對自己再多的不滿意和再多的仇恨,也不能拿自己怎麼樣了。
可是他並不是不念舊情,隻是他看過了楚淩的下場,就知道自己的下場會是什麼樣子。
喬恩琳這個女人對男人的感情根本就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麼深,自己當初也是愛她的,但是他感覺的出來,喬恩琳對自己還是有一定的利用成分的。
而且這一次喬恩琳對自己說的那些話,確實是傷到自己的心了,原來自己在喬恩琳那裏就是一條狗,那麼既然如此,自己為什麼還要留在他身邊呢?
自己直接離開她自己門戶不好嗎?為什麼要看她的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