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段(1 / 2)

阿Phone身子一僵,旋即不動,拍拍他的頭道:“小奕,你都長這麼大了。”林奕狠狠抱著他,低聲叫著“鋒叔叔,鋒叔叔”——這厚實有力的臂膀,安穩熟悉的感覺,甚至這嗆人的煙草味都讓他迷醉——小時候還不覺什麼,從上了高中開始,他甚至好幾次做夢都夢到阿Phone,醒了之後兩腿間濕乎乎一片——林奕是要麵子的人,這隱秘之事他也不好意思跟旁人說,那份思念就越發如瘋長的野草;五年了,如今終於見到本人,他一把抱住,隻有一個心思:我要跟他在一起,再也不離開他,再也不放開他。

阿Phone終於有些受不了,深吸一口氣道:“小奕,我胳膊上,有傷。”林奕因他換了一件不帶血的外衣,激動之下就忘了他受傷的事,聞言趕緊鬆開他,連忙道歉:“對不起,鋒叔叔,我忘了,你的傷怎麼樣了?”說著就要解開他外衣查看。

剛才狙擊手那一槍打得雖突然,阿Phone躲得也很及時,子彈嚓著他左臂打過去,劃出一道大口子,流血雖多,卻並沒傷到筋肉骨頭——那子彈旋即穿透司機座椅靠背,卻被後麵司機和乘客間的上半截的半透明有機玻璃板擋住了,偏那有機玻璃板上貼了一大幅廣告招貼畫,因此林奕雖就坐在阿Phone身後,卻也沒見到落地的子彈——他一個城市少年,不過在電影和遊戲上看過此類槍戰,後來的一個小時情緒大起大落,而阿Phone一路開車開船全不礙行動,也就沒顧忌到此。

阿Phone三年前調到重案組,各種危險交火情況所在多有,這次傷勢又不重,他開著車就用隨身帶的止血繃帶包紮好了,下車時為防半身血跡嚇到人就把原來司機搭在座位上的外衣穿了來——要不是林奕狠命抱住他不撒手,他都懶得提這事。可這少年雖然毛手毛腳,對自己一片牽記掛念之情卻是真的,攔他一句沒攔住,也就由得他解開自己外衣。笑道:“沒事,已經包紮好了。”

林奕剛才抱住他時眼睛就濕了,如今看到它裏麵套著那件血衣,又心疼又後悔,眼淚跟著就下來了。

阿Phone一看他雖然長得身高快趕上自己了,卻還跟五年前一樣見了麵就哭,隻當他是小孩子方才受了驚嚇,拍拍他肩頭安慰他幾句;一邊照看著遊艇,由得他解開自己帶血的襯衣,仔細查看了一番——林奕見果然都包紮好了,血也不流了,這才放心;又跟個小貓似的貼身站在他右側,問道:“鋒,鋒叔叔”

阿Phone笑道:“我大不了你幾歲,你快長得跟我一般高了,別叫叔叔了,叫鋒哥吧。”林奕答應一聲,道:“鋒哥,你手機號多少,我記下來——你也不用CALL機了,也不在原來那個警局了。我一直想跟你打電話都找不找你。”

阿Phone道:“五年前我剛從警校畢業,在那邊實習的,實習期滿就分到別處去了——後來警局都換了裝備,CALL機都換成手機了。”

林奕道:“換了號你也不告訴我一聲。”阿Phone笑著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道:“你一個外國小孩,我隻當你早忘了我呢。”林奕“哼”了一聲,道:“你早忘了我是真的。”拿過他的手機,把自己的手機號和qq號都給他存進去,因為阿Phone這手機是英文界麵,他畢竟不熟,找不到本機號碼,又問他:“你的手機號是多少?快告訴我。”

阿Phone說了幾個數字,忽的住了口,道:“這號碼你也別記了,我和Bin哥肯定要換手機號的。”林奕一呆,莫非你真的和Bin從此亡命天涯,所以不再用原來的身份給警察追蹤?急道:“你,我看Bin哥一開始劫持旅遊車好像也沒跟你商量,現在死了人事情鬧大了,你,你就,那你以後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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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教訓 ...

阿Phone歎了口氣道:“我是Bin哥帶出道的,他有勇有謀,我一直很佩服他;他老婆孩子都被大毒梟都儂害死了,我們怎麼也要想辦法報仇——Bin哥霍洛島上有朋友,我們去那邊。”

林奕萬沒料到他真的要跟著Bin,瞪著他道:“那,那你真的不當警察了?以後就跟他一樣,變成通緝犯了?”阿Phone看了他一眼,狠狠抽了一口煙道:“警局上邊好多人收黑錢,並不止一個金伯特.桑托斯,越往上麵越黑,要不也不會把Bin哥逼到這一步!算了,大人的事你小孩子也不懂。”

這話林奕可不愛聽,道:“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怎麼會不懂?Bin哥劫持旅遊車本來是想把事情鬧大,讓市長查辦金伯特.桑托斯;可是那桑托斯想殺人滅口,現在死了人無法挽回,Bin哥隻好逃走;你為朋友兩肋插刀,不肯出賣他,所以隻好跟他一起走,是不是?霍洛群島,那裏好像有好多海盜幫派,你們有朋友在那邊做海盜嗎?”記得玩過的遊戲裏提過東南亞的霍洛群島。

阿Phone一驚,看著他道:“是,我要去做海盜了,不再是你的鋒叔叔了。你出去吧,就當不認識我。”林奕見他絕然轉身,一把抱住他右臂道:“不,無論你去做什麼,我都跟著你。”

阿Phone身子一僵,轉頭看他滿臉誠摯,身子緊貼著自己,宛然還是那個全心信任依戀自己的小男孩,禁不住心頭一軟,抬手拍了拍他的臉。林奕就勢把臉在他手心裏蹭了蹭——這是五年前阿Phone抱著他時小孩兒表達親昵的方式;阿Phone又讓他給逗笑了,問他:“你開過遊艇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