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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千禧年。我開始變得成熟了。
我已經不是小孩子。我開始把所有對輝的感情全部注入日記本,每天每天,他的每個動作,每句話,每個笑容都記錄著。我有一張他的照片,是從他們班一個男生那裏買來的,還有他的簽名,五塊錢,比明星照還要貴。
我沒有再向他告白過了,也沒有再給他買吸得動了,我們都變得陌生了。當初那種兩小無猜的感情早已灰飛煙滅。他也開始和他們班那他曾經告訴我他喜歡的女生出雙入對了。
有一天,那是刻骨銘心的一天,倩或許實在看不慣我一個人演繹這場愛情,她悄悄將我的日記本偷給了輝。輝看了後應該是良心發現吧,在日記本上寫了一段話:
在我的一生中,我會記住你的名字。
而我僅能做到的是與你做朋友,被愛是幸福的,謝謝你帶給我的幸福。
這段話是倩念給我聽的,每一個字都附著一滴淚水,我沒有勇氣去看。我怕自己哭得不成人形。
過了很久,自己都在渾濁地過著日子。忽然有一天,倩說:“輝要去打比賽,你要去嗎?是告別賽,他要去考體院了。”這句話猶如晴天霹靂。這將意味著他將離開這個城市。“在哪打?”“體校。”
第二天上學的時候,在廣場上遇見了輝。他叫住了我:“來看嗎?最後一場了。衣服沒地方放,來幫我拿著。”一年了,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心裏有說不出的滋味。我強笑著說:“當然哦,隻要你踢球,我場場必到嘛,對不對?”說完,我就走了。後麵傳來他的聲音:“記住……記住給我買吸得動。”聲音很小,而我卻感覺如雷貫耳。眼睛裏不住有東西流出。
去看了他的最後一場比賽。衣服是我幫他拿的。他踢得很好。這一次我沒有亂吼了,我已分得清雙方了,不會再瞎鬧。踢完後,他從我手中接過吸得動拚命地吃了。
黑色七月,他順利地參加高考。暑假的兩個月不知道他是在什麼地方過的。直到他走那天,我才看見他。他媽媽在幫他收拾行李,看樣子他是考上體院了。他將離開這座城市了。
我回到家,翻出一個陳舊的標本盒,裏麵裝著那隻他送我的藍蝴蝶,慌忙跑到他身邊。他見我上氣不接下氣的樣子,說:“別急,慢慢來。”“這是你在我八歲時送我的,第一隻因為不小心飛走了,第二隻我怕它再飛走,所以我將它做成標本釘在上麵,以為它從此再也飛不走了,可是……就像你一樣,曾經我以為你在我身邊了就不會再離開了,但是你卻一走再也回不來了,這次,你是真的走了,你會坐飛機吧,那你就把它帶著,它已經幾年沒有飛過了。帶它一起飛吧。”我一口氣說完這些話。他隻是傻傻地把我看著,然後使勁把我擁入懷裏。我又一次聽見他的心跳,比第二次更真實,更清晰。然後他像往常那樣,“啪”地拍我的腦袋罵到:“笨蛋!”
2001年,他已經走了,我沒有再見過他。
我還是沒有多大改變。每天上學放學,吃飯看球,隻是少了輝陪伴。我已經上高中了,坐在他曾經坐過的教室裏,像當年的他那樣已經長大了。每天走在他曾走過的路上,踏著他的足跡。學校的球賽已經不去看了,鬧得再起勁也與我無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