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認識餘少哲這個文化人,宋有德不認識其他在出版社或者報社工作的人,李建華這個剛從京城來的毛頭小子,他就更不認識了。
和餘少哲見後的第二天晚上,李建華接到了對方打來的電話。
“建軍,聽你外公說,你剛才在臥室寫小說,夠勤奮的啊!”餘少哲笑嗬嗬道。
“想賺錢,不能不勤奮啊!”李建華笑了笑,“餘叔,《誅仙》通過審核了?”
“通過了,報紙方麵給出的價格是每千字四十港元?”
“什麼?”李建華故作驚訝的大叫了一聲,裝出一副很不高興的樣子,“這也太少了,《明報》發行量那麼大,怎麼才給這麼一點稿酬?”
“建華,你不懂行情,每千字四十港元的稿費標準,這已經很高了。你自己算算,你說自己狀態好的時候,一天能寫一萬多字,就算你一個月寫15萬字,每千字四十港元,一個月就能賺六千港元,這收入在香港絕對算的上高收入了。你可以問問你外公,香港普通的白領,一個月能賺多少錢。”
“餘叔,賬可不是這麼算的,不是我自誇,在香港,能寫出《誅仙》這麼出色小說的作家,就算不是屈指可數,數量也不會很多。”
李建華故意停頓了一下,餘少哲沒有接腔。
“這本小說在報紙上連載後,肯定會得到很多讀者的喜歡,說不定能夠促進報紙的銷量。”
李建華繼續說,“再說了,我也不是沒有見過錢的鄉下人。不瞞您說,《品三國》和《明朝那些事兒》在內地出版,雖然拿得不是與銷量掛鉤的版稅,而是稿費的標準可不低,每千字足有三十元人民幣。我不知道您清不清楚人民幣和港元之間的彙率,不管按照官方彙率計算,還是按照黑市彙率計算,你開出的價格,遠遠低於我在內地的稿酬……《明報》隻給每千字四十港元的稿費,我是絕對不會接受的。”
“建華,你別急著拒絕嘛!”餘少哲微笑著解釋道,“在香港,你還是一個新人作家,雖然你寫的小說不錯,但是,你沒名氣啊,想要報社給太多的稿費,這是不可能的,我相信隻要你和《明報》簽約了,這本小說在報紙上連載,等得到讀者的認可,等有了名氣,下一本書,那稿費會大幅上漲的。”
“我想出名,這很簡單,《明報》可以先連載《品三國》,或者《明朝那些事兒》,先簽一本,我吃點虧,每千字五十港元就行了。等連載一段時間後,看看讀者的反響,如果得到認可了,有名氣了,下一本書,再加錢,若是反響不好,不減價,甚至降價,我都可以接受。”
“這……”
餘少哲一時不知道該如何勸說了,他感覺到李建華的態度很堅決。
宋有德和餘少哲的父親關係好,這不假,而李建華向《明報》投稿,餘少哲作為報社編輯,為了自己的事業考慮,他更願意犧牲李建華的利益,而讓報社以較低的價格獲得《誅仙》這本小說的連載權。
兩天前,餘少哲初次看到《誅仙》這本小說,雖然內容不是特別多,但他已經肯定這本小說能火,第二天,他把稿子遞交給了報社總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