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的時候,林可可沒有回教室,而是直接去了足球場。
林可可跳上了圍牆邊上,坐了下來。雙腿高高地懸空了。
林可可在球場上尋找了一下,就看到了。沒錯,是譚鋒。早就從瓜瓜那裏打聽到他午休都踢球了。
他穿著黃色的球衣,精神抖擻。
隻見他在人群中左穿右插,很快就拿到球了。靈活如龍,帶球如風。那個肌肉啊,一個字,帥。兩字,好帥。三個字,還是帥……
帶球到了龍門了之後,他稍微定了定球,右腳用力一踢……
所有偶像劇的這個時候,男主角的球一定會是進了的。所有偶像劇的這個時候,女主角一定會很自然地發出一聲驚叫。
可惜……
與偶像劇不一樣的是球被人橫切了,沒進,但一樣的是,林可可驚呼著跳了起來。所有球場上的人都尋聲看著林可可。包括譚鋒。
那個羞啊!
“有蟲,有蟲啊。”林可可假裝用腳踩了幾下地,還用包包拍了幾下。可憐了這個包包,才剛買沒幾天。
林可可偷偷看了一眼譚鋒,隻見他對自己大大地笑了一個。
不是吧。林可可看了一下自己的背後,一個人都沒有。
那,那,那……不就證明他對著自己笑了嗎?
是笑我無知,還是無視我,還是鄙視我?
譚鋒會不會覺得自己故意在他沒進球的時候才歡呼的呢?哎呀,形象被破壞了。林可可再也待不下去了。還是跑走算了。
一個同樣黃色球衣的男生,搭著了譚鋒的肩膀。
“嘿,剛才那個又是你的女粉絲啊。你這小子,女人運還真是好得不得了啊。”說完給了譚鋒一捶。
“是嗎?”譚鋒看了看逃跑的林可可。“如果是我的粉絲就好了。”譚鋒想起微博關注。
“喂……。”林可可轉過頭,譚鋒就要追上來了。
怎辦怎辦。天啊,他竟然跑過來了。林可可的右手又莫明奇妙地抖起來。該死的右手。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孫子教的。不管了,假裝沒聽見,繼續逃走算了。隻要不被抓到,就不用對簿公堂的。畢竟剛才真的以為球要進了才尖叫的啊。而且他日再與譚鋒相見,他也未必記得我。
但所有假想都是在逃跑成功的前提下。
“喂……怎麼越叫你停你越跑啊?”譚鋒追了上來拉著林可可的拉動的右手。
林可可低頭看著腳尖,不敢直視譚鋒,企圖要鬆開被緊拉的右手。
“怎麼你的右手抖得那麼厲害?你在害羞嗎?”等譚鋒察覺到的時候,林可可的手已經抖得非常厲害了。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可以讓我先走嗎?”林可可鼓起腮子,一臉委屈。真的不是故意的。
“嗬嗬,我不是來追究你這個的。我隻是想問問你微博是什麼?”
嚇……“微博嗎?”問別人的微博也算是搭訕的方式嗎?
“除了當我足球上的粉絲,當我微博粉絲可以嗎?”
“當然可以。我叫4-in-stop。”
“好奇怪的名字。回去加你。”
“嗯。那,那我現在可以走了嗎?”林可可還是不敢看譚鋒。右手一直被他拉著,好像也抖得那麼厲害了。
“嗯。拜拜。”
林可可看著跑回球場的譚鋒,他會過來問我要微博,簡直像做夢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