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的時候,她認識了李澄澄的父親,他比她大六歲,那時已在社會上混了好幾年,對她也不錯,所以情竇初開的李玉蘭便喜歡上了這個男孩,儘管他沒有什麼穩定的工作,儘管他偷摸打搶坐過牢,儘管他喝了酒會打得她鼻青眼腫,她還是把自己的身心給了那個男人,將自己的幸福寄托在那個男人身上。

她想,結了婚,生了孩子,他說不定就會變好。可是,在她懷著孩子的時候,他竟然跑出去和別的女人鬼混,她氣得要和他離婚,但是他跪在地上打自己耳光,說自己並不愛那個女人,隻是一時被迷了心竅。她心軟便信了他。沒想到她還在月子裡,他又和那個女人混在一起,而且被那女人的丈夫發現,暴躁的他便將那個男人刺死。

聽到消息的她欲哭無淚,想一死了之,當她拿著枕頭捂上孩子的鼻子的時候,她的心一顫,她從小就渴望得到母愛,從知道懷了孩子之後,她就想像著孩子的模樣,盼望著做一個好母親,她怎麼捨得親手殺了自己的孩子呢?

於是她扔掉枕頭,抹掉眼淚,她要活,要和孩子好好地活著。

但是一個單身女人拉扯一個孩子談何容易?李玉蘭除了年輕漂亮,沒有學歷,沒有一技之長,她吃了太多的苦,不想再吃。

她是一個聰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年輕漂亮,隨便拋出的一個眼神,身後就會勾來一堆男人,無奈之下,她便充分地發揮了自己的這個優勢。

每次有人來,李玉蘭會塞給李澄澄五塊錢,讓她出去買好吃的,不諳世事的李澄澄會將錢塞進口袋裡歡天喜地地往小賣鋪裡跑。

小賣鋪裡閒來聊天的男男女女見到她就會不懷好意地笑:「小澄澄,你媽媽又忙啊。」「嘿嘿,今天又是哪個叔叔啊?」

等上了小學,會有同學在背後對她指指點點,欺負她,剛開始,她會告訴媽媽,而潑辣的媽媽會跑到學校,跑到校長室又哭又鬧。漸漸地,李澄澄知道媽媽做的是專門破壞人家家庭的讓人戳脊樑骨的事情,是讓她在學校裡抬不起頭的事情。

李澄澄對媽媽的感情是複雜的。

小時候,李澄澄恨媽媽,因為媽媽沒有人願意和她交朋友,因為媽媽她遭人恥笑放下學的路上讓人辱罵,但是她又可憐媽媽,媽媽總是把最好的東西留給她,儘管家裡窮,但是李澄澄吃的穿的並不輸給別人。

後來李澄澄上了初中,李玉蘭便改邪歸正,帶著女兒離開原來住的地方,來到了西城街,盤下了街口的那個小賣鋪,做個小本生意,因為她會穿衣打扮,做得一手好菜,也能說會道,慢慢地也在西城街上立了足,但其中的艱辛也隻有母女兩個體會得到。

吃午飯的時候,好飯好菜擺了滿滿一桌子。

李玉蘭說:「潤澤,多吃點。這雞湯是老馮姐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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