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柳快步走進笠州市中級法院的大廳,林睿急急的跟了上來,離開庭時間還有十分鍾。
章柳邊走邊問:“林助理,請簡單重複一下案情。”
林睿沒有放慢腳步,“據王成琪稱,2012年1月,他去香樟市的同學伍敏家做客,返回時,伍敏給了他七盒普洱茶,並囑咐他茶葉是為10月份的商務聚會所準備,暫時先放在王成琪處保管。後來王成琪在機場安檢時被查獲三百克冰毒,是在他所攜帶的一盒茶葉裏發現的。”
章柳點點頭,“沒錯,笠州市檢察院以運輸毒品罪對王成琪提出指控,按照控方的思路,王成琪涉嫌觸犯了刑法哪一條?”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很好,說說你的思路。”
林睿瞬間淩亂,頭腦一片空白,思路,什麼思路,畏懼的迎上章柳利劍似的眼神,語無倫次道:“王成琪沒有,他,他沒有運輸毒品的動機。”
章柳皺起眉,“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首先要分析當事人是涉嫌運輸毒品罪,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還是無罪,有沒有販賣毒品的直接故意。關於非法持有毒品罪......”
“我知道,這是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的規定。”
章柳壓低聲音表示他的不滿,“林助理,請記住你的身份是律師,不是法條的複製機。”
林睿漲紅了臉,緊閉嘴唇低下頭。
章柳見一句重話便傷了她單純的玻璃心,對硬塞給他的這個助理不知如何是好,無奈的吐口氣,“關於爭論的重點,你有考慮嗎,如果是你站在法庭上,你會如何拋出辯護方的觀點?”
“我會指出本案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王成琪有牟利的目的,雖然法律沒有要求販賣毒品必須是以營利為目的,但在司法實踐中,絕大多數運輸毒品的人都是以營利為目的的。”
“你怎麼確定控方沒有證據?”
“今天是第三次開庭。”
“第三次開庭,說明一切都是未知數,公訴人兩次提出補充偵查建議,申請延期審理,我們務必不能掉以輕心。另外,王成琪被指控的罪名是運輸毒品罪,而不是販賣毒品,林助理,請在開庭前保持清醒好嗎?”
“章律師對不起,是我學業不精。”
“學業不精就多學習,以後再遇到類似的案件,你需要反複考慮幾個問題,被告人是否受蒙蔽利用,是否明知茶葉中藏有毒品,證人證言是否存在矛盾,控方可能掌握的證據是什麼,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你要不停的思考,不停的判斷,如果斷定你的當事人說謊,你可以拒絕為他辯護,但既然堅持做他的辯護人,那必須承擔起職責,盡所有力量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林睿抬起晶亮的眸子,鼓起勇氣打量章柳的表情,他生氣時,臉上依然掛著不變的迷人微笑,仿若設定好了弧度,多一點或者少一點,即失去了獨特的魅力。
不一會兒,她懊惱的移開眼睛,雙手胡亂的拉扯衣襟,無比後悔方才沒道出自己的真實看法。明明準備了一個晚上,怎麼到了關鍵時刻,說出的話全部都變了,竟然扯到販賣毒品,林睿,你到底在想什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