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掩飾著發熱的耳朵哼道:「把後麵兩個字去了比較好。」
無論是Echo這身份,還是唱歌這件事,都不過是他跟自己獨處的一種方式,與人生的軌跡無關,與現實也無關。
但是此時此刻的小混蛋,卻並不介意與雲葵分享這一切,見她並沒有再嫌棄自己,而是紅著臉一直用水汪汪又滿是崇拜的眼睛投來目光,便忍不住心猿意馬:「喂,你再這樣看我,我就親你了。」
雲葵忙低下頭。
可明笙幾時那麼君子過,話音剛落,他就猛的拉過她吻了上去,不守信用如同慣犯。
雖然不是第一次被這樣欺負,但這次又和哪次都不同,謝雲葵緊張的要命,本能的抗拒,心卻又跳動得七上八下。
她本可以不管不顧的揍開他的,但最終,卻沒有。
明笙握著小謝警官的手腕,越吻越深,唇齒相融之際,禁慾了好一段日子的身體自然衝動起來。
感覺到雲葵微微的發著抖,卻極力忍耐的態度。
明笙甚至有點嫉妒靈魂裡那個叫做Echo的部分。
直到忽然一聲琴響,是吉他不小心被撞倒而發出的。
猶如墜入夢中的雲葵瞬間清醒,她意識到明笙在摸索自己襯衫的下擺,所有的悸動都化作跌入地獄的恐怖,慌忙掙紮驚叫:「放開我!」
小混蛋稍微鬆了力氣,委屈地用黑亮的眼睛盯著她:「我都說了,別那樣看著我。」
他不是壞人,他不會做出強迫別人的事。
雲葵儘管心中在自我安慰,抗拒卻是本能地後遺症。
明笙當然明白她的過去陰影太深,也明白她的心情充滿恐懼,所以摸了摸雲葵的頭:「你別怕,我隻是喜歡你嘛。」
謝雲葵這才稍微好受了些,坐到稍微遠離的地方,狼狽地擦了下眼角不說話。
她又何嘗不想變得正常點,但本能卻從來不聽自己的話。
喜歡一個人,有慾望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可剛剛就是有另外一種力量驅使明笙壓抑住自己的本性,而後心情於他而言也並不覺得難受。
當然,身體的樣子的確很尷尬。
明笙賤兮兮的跳起來拿著抱枕擋著跑去客廳:「你要吃冰淇淋嗎,這裡好像沒有,我去對麵拿。」
「我要回家了。」謝雲葵哽咽回答。
「那你吃完了再回去,我送你。」明笙不管不顧地便打開防盜門消失掉。
謝雲葵被留在原處,靠著懶人沙發,由於是一個人而稍感自在了些,忍不住伸手摸了下麵前的吉他。
這是Echo的吉他啊,這真是神奇到心臟砰砰跳。
其實她還想聽明笙繼續唱歌,一首又一首的唱下去,不要停下來。
這種願望,是不是很奢侈?
酒意重新上頭,雲葵朦朧的胡思亂想著,便漸漸擁抱了睡意。
作者有話要說: 上班了QAQ,含淚更新,小天使們情人節快樂
今天這章,算苦算甜?
☆、27
人生活觀念的形成,和他的成長環境息息相關。
娛樂圈的風氣從來都談不上三貞九烈。
花容月貌的聚集地,最容易教人聲色犬馬、夜夜笙歌。
作為明光耀的兒子,自小把性與其他所有慾望一視同仁的小混蛋,從來都不會反思任何關於私生活的批評,他了無牽掛,我行我素。
即便是父親和蕭姐的怒氣,也隻能管住一時。
而謝雲葵的出現,才是叫這個浪子開始回頭的根本原因。
二十歲的明笙,正在不自覺試著接受一段感情,像發現新大陸般的意識到:原來心靈對於身體會有如此強大的約束力,竟能使他毫不勉強地為這段感情做出應有的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