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段(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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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也真的是叫雲葵趕著了,誰也沒想到被這毛賊一交代,竟然抓出一串專門銷贓的犯罪鏈條,年前本就是他們的「旺季」,正幹的熱火朝天,結果被個不走規矩的小角色給坑了。

立了功的謝雲葵跟著老公安們獲取了大批贓物,內容五花八門,多到電視台的記者都來拍攝採訪。

她目瞪口呆地幫助記錄,怎麼也想不到平時會有這麼多人丟了東西。

本想摸魚的邵叢也被叫來加班,他幹了會兒就犯懶病,屁顛顛地說:「我餓了,叫個外賣吃吧。」

「大半夜哪來外賣啊,沒人送。」雲葵拿著贓物清單對著電腦敲敲打打。

「有人,明笙那小子肯定來。」邵叢摸出手機。

雲葵立馬抬起眼睛怒視:「你再這樣,我就跟嫂子說你偷看蕭姐照片的事!」

「年輕人,都聽不懂玩笑話。」邵叢訕訕地知難而退。

「吃去吧!」雲葵伸手拿出盒泡麵砸他,而後又沉浸在忙碌的工作裡,目光專注,不知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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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小女警的繁忙工作,近來常被邵叢惦記的「美食特派員」明笙就輕鬆很多,他最大的煩惱,也不過就是如何躲過長輩們拜年的飯局而已。

其實無論小混蛋在學校之外的地方玩樂到什麼程度,在父親明光耀看來,都不過是孩子的胡鬧,畢竟在大人的世界裡,能否懂地權衡利弊,是評價人入世與否的唯一標準。

近來讓兒子幫著明蕭去創業,其實是希望他能在其中多積累些人脈、學會處事、有所成長,而非僅憑借自己Light小太子爺的身份作威作福。

這個週末晚上,安排了與新聞出版署的領導們吃飯,刻意叫上兒女陪伴,同樣屬於此意。

誰知到了約定時間,一早就答應的明笙卻沒露頭,隻發了個金蟬脫殼的短信,說什麼自己肚子疼出不來門。

當時明光耀便怒火中燒,礙於旁人在場,才強壓下不滿。

飯後把貴客們都一一送走,則立刻對女兒皺眉問道:「那小子現在住哪兒?」

明蕭說:「還是您送他的那兩套房啊。」

小混蛋初中起就不跟親人一塊兒待,反正老爸常年不在家,姐姐又結了婚,也便沒人限製他自由。

這麼多年過去了,一直到現在,明光耀都沒有往兒子家去過。

他覺得這種行為很陌生,並且從不知該以怎樣的姿態,走進那個孩子深深拒絕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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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討厭跟長輩社交應酬的明笙倒也老師,正在家裡搞論文而已,雲葵偶有嫌棄的話刺激了他男子漢的自尊心,總覺得現在該趕快畢業,幹份不錯的工作,叫她高看兩眼才好。

未料正皺著眉頭計算著一堆複雜的數字時,門意外地被敲響。

沉睡的兩隻貓咪立即探頭探腦。

明笙覺得奇怪:姐姐已經搬走,他那些朋友是絕不敢不請自來的,難道是雲葵?

一邊胡思亂想一邊打著哈欠走去打開監視器,猛地看到老爸的臉,小混蛋暗自吃驚,卻還是立刻開了門。

隔著空氣對視的剎那,無比尷尬。

明光耀從來都衣冠楚楚不可侵犯,他首先皺眉,沉默地邁進屋。

光亮的皮鞋踏在木地板上,發出了令人緊張的清脆聲響。

被搞得一團亂的客廳裡似乎沒有適合他坐的地方。

「您幹嗎來?」明笙受不了壓抑的氣氛,也不知如何接待,便這樣子不禮貌地問道。

明光耀皺眉:「我叫你去吃個飯,為什麼不聽話?」

「我不想。」明笙不管不顧的性格大概跟誰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