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第二天,鬱傾晴早上想起那一碗沒開的烏冬麵和隻吃了一點點的土豆沙津時,發現整個家裏都找不到他們的蹤跡!
詢問了前一天白天主動收拾殘局的人以後,她才淚流滿麵的心疼自己太天真,然後在一旁心疼自己的78塊大洋......
而前一天,她還記得下午飯點的時候,她還在畫室裏天馬行空發揮想象任意揮灑筆觸,卻被身後清冷的一句:“收拾東西,出去吃飯。”
嚇得一個哆嗦,還好她多年來練就了一身好武藝,心不定手定......保住了她的大作!
轉頭見身後的人臉黑的和宋朝第一神探包拯有一拚,趕緊放下畫筆,脫下她的畫服,跟著他去了外麵。
帶她去吃了一家中餐,裏麵的菜色和平常家的沒什麼兩樣,但是唯一不同的,就是這家可以熬粥,而且是大補粥,鬱博堇給她點了一碗,然後隨便點了幾樣清淡的小菜,晚餐算是解決了。
兩人吃完飯,回家時路過一家雜貨店,類似於那種小時候賣各種學習附屬品外加小孩子喜歡的各種絨毛玩具的店。
櫥窗裏陳列的東西不外乎就是店裏新進的新奇玩具和時下流行的動畫玩偶。
鬱傾晴在路過的時候,看見櫥窗裏有一隻布偶兔,粉色的兔子,耳朵有她的手臂那麼長。
從小,她對兔子就有一種偏執的喜歡,可能是因為當時媽媽走的時候,給她留下的唯一東西,就是一隻兔子,所以她總覺得,隻要買下她看見的所有兔子,媽媽就還在她的身邊,一直陪伴著她,守護著她!
她看著那隻粉兔子腳步不移動,鬱博堇走了一段,才發現身邊的人不在了,轉身就看見一個穿著碎花連衣裙的女孩子,對著一家雜貨店的櫥窗露出了被全世界拋棄的神情,好像她和這家店的老板有什麼不解的情分......當然,這裏情分是指親情......
他看著她可憐又孤獨的樣子,歎了口氣,走到她旁邊,牽起她的手走進了雜貨店。
“老板,那隻兔子,我要了。”說完,從衣服裏取出了錢包。
“好勒!”
老板歡喜的立馬開窗給他取兔子,然後把那個幾乎能遮住他上半身的兔子,遞給了鬱傾晴。
剛才陰鬱的女孩,在接過兔子的瞬間,眼睛馬上換上了靈氣。
欣喜的抱過,等鬱博堇付了錢,兩人才走出來。
隻是......這個兔子實在是太大,她一路抱著,卻遮擋了視線。
他無奈,於是用一隻手牽過她的手,在有樓梯的時候淡淡的說:“上樓。”在有路人的時候,牽著她繞過。
他有185,她也有165,現在兩人手牽手,女孩手裏抱著一隻粉兔子,男人時不時的和她淺淺說話,在秋天的晚上成了一道甜甜的景色。
她聽見有人在他們的背後已他們能聽到的音調竊竊私語。
“這個男的好帥,比韓愈峰帥多了。”
“天啦,他是電視明星吧!”
“哇,他對他女朋友好好!”
“哇,做他女朋友好幸福!”
“拍照拍照,郎才女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