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江萬萬沒想到,自己蓄謀已久,看起來萬無一失的計劃,竟然會突然毀在一條狗的手裏。
而這條狗,偏偏還是和自己相處已久、經常在自家蹭吃蹭喝的一條熟狗。
實在是大意了!
也就因為這點失算,把他卷入了巨大的麻煩之中。
真的非常麻煩!
李長江還是懂一點法律常識的。
他知道,如果他此時是在酒店被逮住的,並且已經和神智不清的米粒發生了關係,那他就會被認定是強·奸罪,到時很難有回旋的餘地。
但現在不同,現在米粒隻是被下了迷·藥,而且親手下·藥的還不是他,這樣就算追究他的法律責任,頂多也隻是承擔民事責任,被行政拘留幾天。
行政拘留沒啥好擔心的,可他還是不想。
要知道,接下來很快就要進入600110這支股票的關鍵階段,他不想因此而耽誤大事,否則後果才是真的嚴重。
因此,警察一到,他雖然很憤怒,但還是沒有失去理智,更沒有因此而絕望。
必須把自己從犯罪中摘出來!
負責詢問李長江的是沈玉斌。
這是因為從現場詢問的情況來看,這位被神犬咬傷的男子很可能就是主謀。
“你能先解釋一下你跟車裏神誌不清的那位女事主的關係嗎?”
沈玉斌的訊問還是很專業的,他並沒有直接做有罪論證。
李長江也不是吃素的。
他的回答非常的嚴謹:“我和她在同一個小區,她是寵物店主,我是她的顧客,我們也業務往來,但同時我還在追求她。”
李長江很想把雙方的關係往男女朋友上引,但他知道,這樣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因此不如實話實說。
追求,算是一種準男女朋友關係。
“那你能解釋一下女事主為什麼神誌不清嗎?”沈玉斌拋出了第二個問題。
“我今晚向她表白了,但她沒同意。後來我朋友說,他有一種藥水,能讓她說真話,因此趁她不注意,我容易讓我朋友下了一點,想套套她的真話,看她為啥不答應。”
又是一個非常完美的解釋。
李長江知道,一旦暴露出即將帶米粒去酒店開房的意圖,就算不被定為強·奸罪,也很可能會定為強·奸不遂,那樣的後果很嚴重。
如果隻是用來套話,那罪行就很輕了。
沈玉斌頭疼起來。
盡管古東明和那個女孩子的口供已經提前得到,但他們也隻是承認了下·藥的事實,對於李長江後續的行動意圖交代得很含糊。
“那如果不出現意外,接下來你會有什麼打算?”
“我原本是打算送米小姐回家的。”
李長江回答得滴水不漏。
“可是據古東明,你接下來是打算帶女事主去酒店的。”
李長江立即就矢口否認:“不可能,一定是小古弄錯了。要知道,我跟米粒是生活中認識的朋友,我不可能去幹違背她意願的事。”
沈玉斌犯難了。
說句實在的,他真的很恨這種不尊重女性的人渣,他也很想將此事來按刑事犯罪來處理。
可他知道,如果李長江咬定這一說法,除非古東明肯在法庭上咬定李長江就是要帶米粒去酒店,否則很難定罪。
這詢問很難繼續進行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