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九十七章(1 / 2)

又跟欽雪聊了一會兒,等素素將衣服拿來,塞給了她,然後就起身告辭了。她仍舊是不肯收,但是在我的高壓政策之下不得不妥協了。

我知道欽雪和流風都是一種人,像刺蝟一樣用尖利的外表掩藏自己,其實內心比誰都要脆弱。

就像她之前很喜歡穿黑衣一樣,其實那也不是喜歡,隻是習慣罷了。後來她穿紅衣,也是在我威逼利誘之下才穿的。她對衣服顏色似乎情有獨鍾,很難改變,或者是自己不願意去改變,就如她對人一般,認定了,就真心以對。這是作為殺手的自覺,忠誠,不易背叛,卻容易受傷。如果從前不是受組織內部排擠和暗殺,也許她現在還是一名殺手,古人都喜好玩“以身相許”的這一套。我曾跟她說,她是自由的。然而三年,她卻從沒離開過我,即使是我毫無預警地消失了半年,她仍舊在找。也是那一刻,讓我覺得,在這個世界,還是有人記掛我的,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便將她看做了朋友,或是家人。或許在欽雪眼裏,我是她的恩人,救了她的命,給了她光明,殊不知,我們,是相互救贖。

“小姐,流風的可能要慢點,已經吩咐下去了。”素素說。

“沒事,先就這麼湊合著吧。”我打量正在吃東西喝酸梅湯的流風,笑笑,“喜歡的話,等會兒讓人送一份到你房間去。”我看他吃綠豆糕吃的津津有味。

“不用。”他有些羞赧地回答,依舊冷冷的臉和冷冷的語氣。

“流風,欽雪怎麼把你荼毒成這樣啊!來,給姐姐笑一個。”我坐直起來,依舊懶散地用手支著桌麵。

不理我。

“小孩就應該有小孩的樣子!”我說。

“我不是小孩了。”他沉靜地答。

“明明還是小孩嘛,裝什麼老成。”我不屑道。

“我長大了,不是小孩了。”他倔強地回答。

好吧,我都忘了,古代孩子都早熟的。十六歲,在這裏確實不是小孩了,有的都已經是妻妾成群兒女滿堂了呢。可是在我的觀念裏,卻一直把他當成孩子。

十六歲,我在做什麼?應該是高中吧,有夢想、有憧憬、有壓力,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卻渴望翱翔天際。少男少女情竇初開的年紀,確實世人不容及禁忌。

“是啊,大人了,也該娶妻生子了呢?你看看別人家的公子,這個年紀,孩子都有了。”我促狹地看著他。

他臉一紅,抿著嘴沒有說話。

“怎麼,不好意思?有沒有中意的,跟姐姐我說,我給你做主。”我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