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果真遇到了這樣三個人,怪異到不行的三個人——

主唱Lily是一個將頭發染成金黃色的女人,纖細的胳膊上紋著含苞待放的百合花,鎖骨下方有一隻側身飛過的鏤空黑色蝴蝶。喜歡在右眼傍邊點一顆淚痣,喜歡各種各樣的紅色指甲油,唱歌的時候喜歡踢翻周圍的一切東西,喜歡濃濃的煙熏妝。更重要的一點是,雖然看起來放蕩不羈,但隻喜歡吉他手光頭。

光頭是這個樂隊的隊長,名叫李牧。擁有嫻熟的彈奏技巧,看起來是三個人中最正常的,表演時沒有怪癖,穿著也沒有怪癖,就是那頭發亮的光頭看起來有點嚇人,似乎總是扮演著好大哥的形象。

紅色頭發的少年叫安野,貝斯技巧平平,據說是某影視學院的劇本創作專業。比起彈貝斯,更喜歡寫故事。

靳洋自己也是個三流的鼓手,能被這樣的樂隊看上,真是天上掉了餡餅。4人組樂隊不到三個月,卻取得了很好的反響,場場live都能引爆全場。

李牧每次將屬於靳洋的那一份錢給他的時候,都會像個大哥一樣對他說,“既然樂隊的收入穩定了,你就沒必要去那裏工作了吧。”

靳洋每次都會收下錢,嘴角是他招牌式的壞笑,宛若古老城堡裏的英國貴公子,高貴中帶著不羈和放蕩,“我喜歡那裏。況且,我隻幹‘坐著的’,又不幹‘躺著的’。陪空虛寂寞的老男人說說話而已就可以掙錢,我這長相,不幹這個,浪費了。”

光頭每次都會歎口氣說,“別自己作踐自己。”

靳洋吹了一句口哨,“反正又沒人在乎。”

那句話,說得任性、委屈,又帶著刺眼的自信和光芒。

所以當店長發信息跟他說,隻有他才能撐住的客人時,他想都沒想,破天荒地打了的士,跑到“醉”這裏來。

“醉”屬於高級的娛樂場所,較低的樓層是很正常的酒吧和舞廳,隻有搭電梯上了頂樓,才是真正的醉生夢死、酒池肉林。

靳洋不做“躺著的”,長相又是上上佳,聊天的時候海闊天空,胡扯調侃吐槽逗樂。若是隻有他能撐住的場子,大概是些在這個城市裏很有地位的成功人士,出來玩也要玩得有品位,有身份。

靳洋趕來的時候,店長剛好不在,去忙著應酬那幫人了。服務員帶著他去換衣間換了一個造型。靳洋即使在表演的時候,也不噴發膠不化妝,來了這裏隻要把頭發好好梳一疏,把身上的耳釘、戒指還有項圈一取,再換上一套得體的西服,那就完美了。

進來之前和同期來工作的Eric打了個照麵,小美人還畫了眼線,貓一樣的杏眼憤憤地看了他一眼,故意撞了一下他的肩膀,氣呼呼地走了。

靳洋覺得莫名其妙,負責化妝的同事則笑著調侃道,“偏偏這次的客人不要他們這些經驗豐富的。以前太敢賣,在圈子裏都有名了,現在遇上好主子,卻被嫌棄了吧。”

靳洋不以為然地聳聳肩,“都是男人還講究這些,那幫有錢人也忒虛偽。”

同事幫他把頭發梳好,看著鏡子中帥氣又優雅的靳洋點點頭說,“總之,不管賣沒賣過,這個都是隻有你能撐住了場子。”

“哈,說得我好像妓院花魁似的。”靳洋裝模作樣地反手掩麵,“小女子賣藝不賣身啊,相公。”

“這中文誰教你的。”同事笑不可支,連忙把他推出去。

靳洋來到門口,居然看見剛剛消失的Eric斜靠在牆上,朝他挑了挑畫了眼線而更加嫵媚的眼睛,“店長忙著呢,沒空帶你去,讓我帶路。”

“Cool——”靳洋聳聳肩,Eric的長相他喜歡,他自己有一半的英國血統,但他喜歡那種亞洲的黑發黑瞳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