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更別說這種喝一口都會醉得差不多的烈酒。

不過,在馬智文猶豫著究竟是否要喝的時候,林妮雯出現了,馬智文立刻像打了一管雞血似的一邊抹淚一邊跑過去抱他們家的老婆。

我看著在暗處時不時被旋轉燈照亮的正在擁吻的林妮雯和馬智文,竟然有些奇怪的感覺。

在演藝圈裏的情侶,極少有長久的,因為雙方的FANS都會對對方的伴侶有所不滿,偶像一旦有了交際的對象就會讓粉絲的幻想破滅——更何況是馬智文和林妮雯的組合——林妮雯是三級片豔星,最初我們這一群人沒人看好馬智文能和林妮雯走得遠,但沒想到最終我們全都看走了眼。

對他們二人而言,愛情,就隻是兩個人的事情,與什麼FANS啊唱歌演戲啊工作什麼的全都無關,自然媒體的攻擊也無法對他們的感情造成傷害。

這樣相差極大的身份,卻能走到今天。

對馬智文來說,隻要能和林妮雯在一起,名氣人氣什麼的都可以統統放到一邊。

可是在這圈子裏,最重要的,不正是名氣和人氣麼?

我們這些做藝人的,站在高台上,站在燈光下,迎合著大眾的口味,演著最火紅的角色,為的不就是為了博取大眾的喜歡,從而贏得人氣嗎?

如果沒有了人氣,那不是失去了做藝人的理由嗎?

我躍進了舞池,人群迅速地將我圍擁,看著一如既往被我舞步——或者容貌驚豔的男男女女,他們很快就繞著我圍成了一個圈,讓我在圈子的中心盡情的舞動,使我看起來像一個被獨寵的舞男。

他們陶醉癲狂地看著我跳舞,配合著我的舞扭動著身體,我踩著拍子隨意地從他們麵前掠過,沉醉在自我的舞步裏。我偶爾抬眸看向麵前的人,卻如何也看不清他們的麵容——就像是自己站在演唱會的四麵台上,無論轉向那一個方向,麵對自己的,永遠是黑壓壓的一片人群和高舉的熒光棒。

FANS看著我跳舞,看著我唱歌,他們透過鏡頭,透過屏幕,看著我——放大的鏡頭甚至能數清楚我瞼緣部的每一根睫毛。

我能感覺到他們熱烈關注的目光,我能聽到他們扯著喉嚨呐喊出我的名字。

而我卻一個也看不清他們,我站在高台上,我在明處,他們在暗處,我隻能握著麥克風帶著笑容和他們招手——

可我究竟是在對誰招手呢?

我的目光穿過人群看向吧台的那個女子,並不能清晰地看見她的樣子,隻能看見她全身淡淡的輪廓,和她栗子色的頭發。

她好像也在看這邊的樣子,不知道是在看整個一個舞池的人群,還是也在和那些圍繞著我跳舞的人一樣,看著我呢?

如果你在看我的話——那你,在看我什麼?

看我的容貌?看我的舞姿?還是究竟想看一看,所謂的天王,究竟是何種麵貌?

你看到了嗎?你是失望呢,還是喜悅呢?

可我卻看不清你啊。

我多想站在高台上,看清所有人的麵目,看清那些為我呐喊,喜歡我的人的麵目。但我卻一個也看不清。

我看到的,隻有迎麵而來,照得眼前發白的聚光燈啊。

……

厭倦了繁瑣的舞步,厭煩了圍觀的人群,擦過那一幕幕癡迷的麵龐,擦過濃妝豔抹的女人身上散發出來濃厚的香水味,我走下舞池,身後的人群將我離開後的空位迅速的填滿,隨著音樂,繼續起舞。就好比這個長江後浪推前浪的演藝圈,無論是因為年齡而被迫隱退的藝人,還是因為個人原因退出的藝人,都會有更多的新人,去取代你的位置。而那些心裏崇拜地位曾經有過你的模樣的大眾們,也會迅速地,被更新一波的偶像,替代了你的存在——不管曾經的你有多麼風華絕代,有多麼耀眼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