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9日,周一,小雨。我——隨心,和若水,正式離婚,鑒於沒有進行婚前財產公認,若水又表示不想和我有財產糾紛,所以退出董事會,讓出百分之十原本屬於自愛玲的股份。我怎麼可能允許她淨身出戶?當即寫了一千萬的支票給她。
不過若水雖然看似柔弱,內裏卻十分剛強。她輕易不做決定,但做了決定就跟我一樣,十頭牛都拉不回來。她拒絕了我的“好意”——她是這麼稱呼我的行為的。
若水的拒絕很可怕,讓我一點贖罪的辦法都沒有,我可憐的自責該怎麼停止。我甚至有點覺得她殘忍。
但當她搬回家,把行李放在一樓的那間曾經用於下人臥房的房間的時候,我的心就仿佛被什麼撕了個口子。
我讓她住二樓,她說不用,下麵清淨,她可以安心準備考試。雖然仍叫我少爺,卻再也聽不出情緒。
司雲突然挽住我的胳膊看若水,對我說:“若水想住這裏,你就讓她住嘛。”
司雲不知道這間臥房的曆史,此情此景說這樣的話著實像打誰的臉。
“多謝少夫人。”
少夫人…
我們家雖然很崇尚西方的那一套貴族家族的東西,比如我管隨和與自愛玲叫爹地媽咪,但另一方麵,我家又保留著太爺爺以及先祖的那一套守舊稱呼。
曾經南陵也是這麼叫若水的。隻是才過了多久,便已經物是人非…
我指望若水能等我,因為一旦我搞定紅爺,甚至超過他,我一定會做自己想做的事,重新迎娶若水。
但這樣的雄心大誌我不會跟任何人說。
見若水轉身進屋,司雲看向我,“你看,也沒有那麼難,她還叫我少夫人呢。”
我勉強的笑笑,“但願吧。”
2017年5月30日,農曆五月初五,端午節。
其實我已經忘了這麼一個日子,是我中午起床下樓用餐的時候,看見若水準備了粽子才知道的。
司雲還沒起來,我們昨天晚上折騰到半夜,也不知道若水有沒有聽見動靜——畢竟司雲做那個的時候總是喜歡大叫。
眼下獨自麵對若水,不免尷尬。
“少爺。”若水恭敬地站在桌子邊上,低眉順目的,分外生疏。
“這是,過節了嗎。”我鎮定地走下最後幾級台階,來到餐桌邊,她替我拉開凳子,看向樓上,“少夫人……”
“叫她思思。”我一麵吃,一麵鎮定自若的說。
若水替我切開粽子,眼睛都不帶看我一下的說,“直呼夫人名字總是不好。”
我有點生氣,感覺她在跟我慪氣,“那她也直呼你了。你又不是傭人,沒必要這樣。”
若水低著眉眼盯著一處地方,我順著看過去,才發現自己不知何時,這手竟然搭在了若水的手上。
我不想鬆開。但她抽出了手,“少爺答應了我,就要做到。”
不再碰我。
不再碰我。
我答應了,但我怎麼做得到。
“既然少爺說我不是傭人,那我就沒必要候著了。若水先走了。”
不等我挽留,她就回房去了。一會兒的功夫,她又出來了,我以為她回心轉意,誰知道她挎著包出門去了,還說如果她晚上回來晚的話就讓我們自己弄著吃。
若水什麼時候這樣對過我?
悶悶不樂的吃起飯來,一想到過幾天就要和司雲領證,這心情就格外的沉重。事情怎麼會演變成這樣呢?隨心,你還是太自負了一點。
夜裏九點,若水還沒有回來。司雲的臉色十分難看,抱著沙發抱枕,問我:“我們非要等她回來才吃飯嗎。她做的飯有那麼好吃?中午我也就感覺很一般嘛。”
我掃了她一眼,她不情願地閉上了嘴。
我心裏是又擔心,又內疚。想起曾經無論我多晚回家,若水都在等我。而我卻不知道等待的過程這麼難熬。
不是怕她不回來,而是怕她有危險。這樣的猜疑才是最折磨人的。
九點半,司雲坐不住了,憤憤地站起身,“我不管了,要等你等吧。我現在就要去吃飯,餓死我了。”
“大晚上又打不著車,你自己不會開。你準備上哪兒去?”我拉住她的手腕,她一把甩開我,氣呼呼的說,“我不用你管!你去想你的若水吧!她分明就是再給我下馬威,告訴我她在這個家裏的地位。哼,我走了。”
我急忙攔下她,“好了好了,我帶你去吃飯。”
和司雲吃完飯,她又說想去酒吧,沒辦法,又帶她去了流連。然後她聽說我在賭場還有個“一官半職”的,便提議去那裏看看。我本來是不想的,因為這裏的人都聽說我結婚了,卻沒見過我太太,我這帶個妹子來看,他們肯定誤會。
但司雲說這地方本來就有她爸的參與,反正威逼利誘地,我隻好帶她去。結果認識我的人都問我這是不是就是我一直金屋藏嬌的那位,還誇她是人間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