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段(1 / 2)

是孤身一人,舍友歎為奇跡。我的一個女同學畢業時一手畢業證書,一手結婚證書,大家吃完散夥飯緊接著就吃喜酒,一時傳為佳話。   拿到第一個月工資請以琛吃飯的時候,我把這件事當作笑談講給他聽,他聽著卻有點恍神,不經意的說:“我本來也打算一畢業就結婚。”   我震驚的看著他。   他好象這才發現自己說了什麼,眼眸中掠過一絲黯然。   一時大家都不說話。   我慢慢定下神來,說:“以琛,上次媽還問我你有沒有女朋友,你也應該找個女朋友了吧。”   這一刻這句話,我說的真心實意。大學四年的虛度早已讓我明白,在趙默笙之後,何以琛或許會愛上誰,但絕對不會是我。我已經不是昔日的何以玫,現在我希望他能再愛上什麼人,而這一次,我隻會衷心祝福。   雖然心痛。   他淡淡的三言兩語岔開,沒有接這個話題。   這頓飯在一些不著邊際的話題中度過,結帳的時候,雖然說是我請客,可是還是以琛付了錢。   等侍者找零的時間,以琛起身去了洗手間。侍者把零錢找給我的時候他還沒回來,看到他的外套就掛在椅子上,我伸手在外套口袋裏掏出他的皮夾,想把零錢放進去。   打開皮夾,我就看到了那張照片。   好像是從什麼證件上撕下來的,上麵還有鋼印的痕跡。   照片上的女孩紮著馬尾辮,大大的眼睛笑的彎彎的像月牙,一副陽光燦爛的樣子。   很熟悉的笑容,可是我已經很久沒看到。   以琛回來的時候我還拿著皮夾怔怔的發呆,要塞回去已經來不及,索性大方的把錢放好還給他。   “找的零錢。”   “嗯。”他點頭接過,神色平靜,一如那年趙默笙剛剛走時。   我卻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這種表情的含義。   平靜是因為已經有所決定。   決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傷口是在時間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傷口是在時間中慢慢潰爛,如他。   原來這些年,他痊愈的隻是外表,有一種傷,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見的地方肆虐。   出了飯店我們步行至公交車站。那時候他剛剛工作一年,我則剛出社會,都沒什麼經濟能力,交通工具還是選最便宜的公交車。   等車的時候我們都沒說話,我等的車很快就來,車快停住的時候他忽然出聲叫我。   “以玫。”   我側頭看他。   都市夜晚的五光十色斑駁的映在他身上,愈加顯得他一身寂寥。   “你以後會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經有那個人出現過,其他人都會變成將就。”他說,“我不願意將就。”   公交車漸開漸遠,他的身影慢慢在我視野裏模糊。   腦子裏反複響著他那句話——你以後會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經有那個人出現過,其他人都會變成將就。   何必以後,我一直都明白。   隻是我也不願意將就。   於是在這個人群滿滿的偌大都市,我們以同樣的心情固執的孤單著。   各自忙於各自的事業,我們漸漸比大學時代還要疏於聯係。   以前總害怕有這麼一天,可是這一天還是到來。   其實好像也沒什麼。   我不傷心。   因為已經習慣。   以琛給了我漫長的時間,去習慣。   後來有一次他來公司接我一起回Y市探望生病的爸爸,在公司樓下等我的時候被我的一個女同事撞見。   隔天那個女同事就問我他是誰,甚至露骨的問他有沒有女朋友了。   我說,他已經有女朋友了,不過在美國。   她眼睛中流露失望,有點不甘心的說,“異國戀啊,異地戀都會分手,異國戀很危險啦。”   “不會,他們最後會在一起的。”我不知道哪裏來的堅持,“她會回來的。”   同事大概驚異我表情的堅定:“何以玫,你又不是她,你怎麼知道?”   我沒有再回答。   隻是在心裏一遍一遍的跟自己說,她怎麼可以不回來呢?   他一直在等她。   隻是,我們都沒料到時間竟然這麼漫長。等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時是個盡頭。   一年,兩年……第五年,第六年……   第七年。   那天我把媽媽做的醬菜帶給他,塞進冰箱的時候發現裏麵什麼食物都沒有,空空蕩蕩的,於是我叫他去超市。   周末的超市人潮洶湧。   我邊走邊和以琛聊起彼此的近況,和他上次見麵,已經是兩個月前。   然後我似乎聽到什麼東西倒塌的聲音。   不經意的回頭。   轟塌聲中我看到她。   從最後一次在肯德基見她,到現在,已經渡過了七年時光。我卻忽然覺得這長長的時間好像隻是我回頭的一瞬。   滄海桑田。   變的隻是我漸老的心,變的隻是以琛越來越堅硬的外殼。   而她好象一點沒變。   隻在彼端無憂無慮的笑。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坐在沙發上,看天漸漸亮起來。   因為工作忙,租的小屋已經很久沒有好好整理,陽台上的那盆花,買回來就扔在那裏,不知道什麼時候開過花,又不知道什麼時候花瓣被雨打風吹得半凋零,隻剩一片殘紅在晨風中搖擺。   突然覺得自己就好像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開,一人花落,這些年從頭到尾,無人問詢。   END      番外 番外二 點點滴滴       1.關於照片   某日,何律師驚訝的發現自己皮夾裏的舊照片被換成了一張某人近日的大頭照。   回家後問某人。   某人理直氣壯:“你經常看到我十八九歲的照片,再看看現在的我,會覺得我越來越老的。”   自從嫁了律師,某人就越來越會講理。   2.關於寶寶的取名   某日,爐子上燉著排骨湯,無聊的默笙決定找點有意義的事情做做。   比如幫未來的寶寶取名。   拿了本漢語大字典翻啊翻,默笙發現取名真是一個艱巨的工程。要取一個音義皆佳,雅俗共賞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腦子中靈光一閃,默笙想到一個簡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媽媽的名,再加一個字,名字立刻出來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聽。   關鍵是很有意義。   默笙得意,跑到書房,寫到紙上,問以琛怎麼樣。   以琛看了看,揚眉,大筆一揮。   中間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鬱悶,連同寶寶的份一起。   可憐的寶寶,還沒出生就被爸爸嫌棄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餘,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還沒有和某人說過那三個字。   正好某人摸進書房找小說看。   順手把她拉過來,讓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雙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擱在她頸窩。   “幫我翻書。”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頁。”   總算明白他要自己幹什麼了。   懶人!   不過被奴役慣了的默笙還是幫他翻到十四頁,隻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懶。”   “嗯嗯。”以琛似乎決定懶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幫我劃出來。”   “哦。”默笙拿起鋼筆在那句話下麵劃了一條彎彎曲曲的線。   ——“我國國際私法學界對先決問題的研究,一直承襲英國法學家莫裏斯(J. H.C.Morris)的觀點……”   “倒數第三行。”   ——“你既然已經和警方有過接觸,那一定知道這裏的法律對於這類情況的規定。”   這是什麼?好象是案例中的一句對話,劃它做什麼?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過十幾頁。   “中間的那個字找不到。”耳邊聽到以琛喃喃自語,有點懊惱的樣子。   默笙完全聽不懂。   “換一本書吧。”以琛伸手在身後的書架上隨手拿了本雜誌。   咦,這個……好象是她們雜誌社出的特刊,以琛對女性雜誌也有興趣嗎?   “這頁第三節第一句。”   呃……看雜誌也要劃重點?   ——“我們在春天的時候經常去郊外,天空藍得不可思議的季節……”   “第五行。”   ——“愛說謊的孩子鼻子會變長,他微笑的刮著我的鼻子……”   “最後一句。”   ——“你確定你九點看到他從這裏出來?”   什麼亂七八糟的東東?默笙劃著,開始打嗬欠,漸漸有點困了,以琛沒有再出聲,隻是擁著她靜靜的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應了一聲。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蓋好被子,親親她的頭發。   “笨蛋,晚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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