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也做不到艾北那樣平心靜氣,他的語氣總是充滿憤怒,感動時也好,快樂時也好,表達親密也好,永遠是憤怒的,除了流利的表達憤怒,他不擅長流露別的情緒。
他沒那麼好涵養:用繩子把老鮑捆起來,交送司法機關,然後經過漫長的審理,經過老鮑無數次狡辯和翻供,極有可能像老鮑預料的,坐幾年牢便完好無損繼續出來作惡。即使判處極刑,最後押去了刑場,也不過是由與老鮑素無恩怨的法警執行槍決。
他看不到行刑過程。而艾北是在他眼前被桑塔納鏟飛的。他目睹了他從抽搐到停止的全部過程,目睹了那些散發著熱氣的血和腦漿。這種創痛,除了親手將匕首插入老鮑的心髒,沒有任何手段可以化解。
今夜,他的憤怒終於隨那隻破滅的水泡化為烏有。很多書中都寫:瞬間長大。其實長大是那個結果,就像瓜熟蒂落,之前已孕育得足夠。梁夏現在平靜極了。老鮑和SUV在沼澤裏呆上四年,就可算得上終場。
我為什麼要這樣做?他想,是為了驗證警察的智慧呢?還是考察法律的嚴謹呢?或是單純履行老鮑在遊戲開始前的那個約定?似乎都不是,他沒想那麼多。毀屍滅跡是本能。
如果四年中的任何一天,SUV被人從沼澤裏掘出來了,那也沒什麼可怕。蘇杭最小,他走得最早。艾北比自己小,也離開了。自己多賺好些年,夠本。梁夏忽然意識到自己還是被老鮑忽悠了一道:良民失蹤,四年為限。可老鮑不是。老鮑負案在逃,對於逃犯來說,追訴期可能遠不至四年,得視乎他涉嫌的罪行而定。
法律最重的懲罰是死刑,看來,普世價值中認為剝奪人的生命是最嚴厲的懲罰。那麼,生命的好處在哪裏?梁夏停止吹口哨,他記起來其實大家都會死的,為什麼遲死比早死好?
艾北說:沒好處。多吃點多拉點多哭點多笑點。
梁夏找到法律漏洞了:對於不想活的人來說,死刑不構成懲罰,判處他繼續活著才殘忍。
法官們都太幸福,所以想不到有人生不如死。
44 亂骨
雲南是分不清四季的,因為樹總是綠色。大觀商業城道路旁多的是海棠花,每年看到它們開花就知道春天越來越近了。昆明的花兒總是在身邊綻開著,平時不覺得,偶爾離開下就會突然覺得身邊少了什麼,因為別的城市沒有昆明這些美麗的花兒。從90年代初期開始,昆明冬天已經極少見過下雪,絕大部分時間陽光普照,最冷的時間是每年一月,有時天氣變壞也刮北風,可這種時候少之又少。
雖說穿羽絨服的時間最多半個月,菱角還是給蘇小若買了件紅羽絨服,帶粉色毛線帽,外出時可將帽子罩在頭上。粗針腳將蘇小若臉兒襯得花蕊一般。蘇小若皮膚越來越白,五官也日益精致,性格內向的蘇小若托腮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