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段(1 / 3)

單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 so……”趙清嶺的手指跳了一個鍵位,“laso”。

然後再按著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徹還記得,那時窗外的夜幕裏,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閃一閃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這樣,一個人的很多個午後,程徹漸漸喜歡上了像這樣抱著膝,在沙發上甜蜜又酸楚地發一會兒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趙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點。

趙清嶺親手沏茶,圓圓帶花邊的小餅幹。糟糕的是,他沒拿住,餅幹屑沾到了紅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則馬上笑著說:【沒事沒事。】

【你是不是覺得我家很幹淨,連根頭發絲都沒有?嗯,那是因為打掃今天阿姨才來過。】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個狗窩。我懶,不是那種收撿的人。】

後來在一起的兩年,他發現男神確實懶懶散散,很可愛。

有時候,程徹又會想起來他們同居的起點——那段日子,他剛去趙清嶺的公司上班,趙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騙”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徹受寵若驚,卻實在不敢造次,於是屢屢違心拒絕。

後來有一次,大概因為加班太累,他胃病發作昏倒。隻模糊記得第一次醒來在醫院,第二次醒來的時候,人就已經在趙清嶺的床上,趙清嶺喂他粥,很強硬又很霸道:

“你以後,必須給我留下來!留在我家給我養!”

“我要把你養得好好的,保證不再生病。”

他們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趙清嶺追的他。

畢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隻不過是來上班、多看他幾眼,結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給追了。日常上班下班無數次來找他,拿著電影票請他去看電影,帶他出去吃好吃的,買衣服買鞋。

然後,在電影院裏根本不看電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來放在手心裏磨蹭;試鞋子的時候也根本意圖不在試鞋,而是屢屢蹲下來捏住他的腳掌:“我幫你穿。”

大庭廣眾,程徹就這麼成天被暗中調♪戲,無處可躲、滿臉通紅。

當然,從那時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這個世界從來不會輕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隨意降臨的幸運。

所以從好運降臨的第一天開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懸在頭上的寶劍掉落,等待有朝一日為所獲得的所有難以言述的幸福美好進行清算、統一付出代價。

很諷刺的是。

等了那麼久、暗暗心驚膽戰了那麼久,那把劍都沒有掉下來。

直到漸漸的,他擁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後來,他終於有勇氣徹底把整個人全部毫無保留地交出去。

當那些溫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時候,那把劍卻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個透心涼。

……

外麵有人開始傳他們分手的消息。

程徹一直堅持“沒有分手”。

堅持趙清嶺“隻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這麼說了,兩個弟弟更是打雞血一樣維護這樣的說法。

可是。

程徹有時候也會捫心自問,他真的還會回來嗎?

也許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也許不需要有什麼理由,也許他就是突然不喜歡他了。

人這種東西很奇怪的,既然會突然某天喜歡上某個人,當然也會突然某天就不喜歡某個人。

何況那人還是趙清嶺,趙清嶺能認真喜歡一個人兩年,真的已經很不容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