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段(2 / 3)

“不不,咱騎了匹驢子來的,進了城,咱就將驢子留在家裏栓著。”

“啊,我倒忘了,李大人就住在城裏頭。”

張居謙說著把李順引進客廳,先將他與馮大人作了介紹。馮大人是六品官,比李順高了一品,加之他對這個不是科舉出身的特薦知縣有些瞧不起,故敷衍作答。李順也不計較,與張居謙寒暄了幾句,就從袖籠裏掏出一張禮單遞給張居謙,紅著臉說:

“聽說張老太爺受了重傷,晚生寢食難安。遠安窮鄉僻壤,沒啥置辦的,備上一些土特產,給老太爺補補身子。”

張居謙接過禮單一看,上麵寫著:“天麻十斤,烏骨雞二十隻。”頓時心中不悅,忖道:“你遠安再窮,也不至於弄出這等上斤不上兩的禮物來,這不是打發叫化子麼?”他隨手把禮單朝茶幾上一丟,說道:“難為李大人心誠,但這份禮物斷難收下。”

“這是為何?”

“家嚴生性不喜歡吃雞。”

“可這是烏骨雞呀,”李順鄭重聲明,“和天麻一起?著吃,專治頭暈。”

“烏骨雞還不是雞。”張居謙怏怏不樂回道,“家嚴一聞到雞湯味兒,就作嘔。”

“李大人啦李大人,你在荊州城住了這麼多年,怎麼連這個都不知道?”閑坐一旁的馮大人趁機插話,“咱從山西調來夷陵任上還不到一年,就知道老太爺從來不吃雞,他老人家最喜歡吃的,是鵝。”

“對,家嚴喜歡吃鵝,”張居謙接過話頭,“李大人,這烏骨雞你還是拿回去。”

李順心下揣度這是張居謙嫌禮薄,一時無以回答。卻說那天他在家中與到訪的金學曾別過,當時就騎一匹小驢兒花了兩天時間回到遠安縣衙,他雖然知道了張老太爺挨打的消息,但並未引起重視。大約過了十幾天,縣學教諭自荊州公幹回來,向他備細說了湖廣道遠近州縣衙門前往大學士府探視張老太爺的盛況,他這才發覺自己真是個笨人,居然想不到去大學士府拜望,卻顛兒顛兒地回到縣衙。如今隻好再往荊州一趟送禮補個人情。提到送禮,他又犯了難,遠安是個窮縣,衙庫裏雖存有百十兩銀子,可那是一應差役的工錢和幾位屬官的俸資,萬萬動不得。何況他當上縣令的第一天就為自己訂下規矩,除了俸銀,不可昧良心花公家一厘錢。搜遍篋笥,找出了二兩碎銀,吩咐衙役就用這些錢買了十斤天麻和二十隻烏骨雞。他自以為這是一份重禮,及至到了荊州,聽說別的州縣衙門送的大禮盒兒都是用騾子馱,外帶還奉上一張銀票,大的幾百兩少的幾十兩不等,這才為自己禮物的寒酸而發窘。想再添置些又苦於囊空如洗,隻好硬著頭皮帶著禮挑子姍姍而來。

李順這邊廂蔫頭耷腦如坐針氈,頤指氣使的馮大人在那廂又說起了風涼話:

“李大人,你堂堂七品縣令,怎麼像個雞販子,二百裏長途挑一擔雞來。”

人有臉樹有皮,李順再木訥,對這種侮辱也受不了,便反唇相譏道:

“馮大人,我是一個雞販子,想必你就是一個牙郎了,是不是搬了一座金山來?”

“你……”

“你們是衙門送禮,用的是民脂民膏,我李順禮物雖輕,花的卻是自家的俸銀。”

眼看兩人就要吵起來,張居謙趕緊出來調停,他用眼色示意馮大人不要做聲,自家勉強擠了個笑臉朝李順說道:

“馮大人隻是開個玩笑,李大人不必認真,常言道千裏送鵝毛,禮輕情意重。李大人這份情,我代表家嚴領了,隻是這烏骨雞,家嚴實在享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