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她有沒有在認真聽他講,他神態自若,還是微微笑著,像是講與自己無關的事。
「然後我才知道原來她也是A大的,不過讀的是經濟管理專業。她這個人很求真兒,眼裡不揉沙子,什麼事都要做好做漂亮,脾氣又大又倔,所以我們倆經常吵,誰也不服氣誰。結果吵來吵去的,居然成了男女朋友。做的最甜蜜的事就是坐著163路——那時候叫11路——到小劇場去看話劇演出……」
莫傑森停下來,因為淩暖把本子推到他麵前:「一定要提她嗎?」
他合上她的本子:「後麵我會告訴你理由。」他繼續說,「不過就算談了戀愛,我們也總是爭吵,吵到我們都覺得這是常態,是正常的戀愛方式,我們隻是在磨合。這一磨合就到了大學畢業。找了工作,租了房,開始忙碌。我跟叔叔說要做影視製片人,結果他找了關係,讓我從片場的打雜、助理、場記一步步做起,一個月裡有百分之九十的時間都是在片場過的,當然很累,但是很充實快樂。羅娜去一家建築材料公司做銷售,也是早出晚歸,很辛苦……」莫傑森突然停口,半晌才繼續道,「她業績不錯。」
淩暖隱約意識到業績不錯對一個初出校門的女孩子來說,意味著什麼。
「雖然聚少離多,但是爭吵很快又來了。我半夜回來的時候,正碰到她也回來,酒氣沖天地告訴我她又創了公司新高。看她醉熏熏的樣子,我怒不可遏,口不擇言,說她沒有下限。她指責我不關心她,我們越吵越怒,還摔了杯子,最後不歡而散。」
「第二天我找到她,說要和她比試一下。比喝酒,如果到最後清醒的那個人是她,我便不再計較她的工作,但如果是我,我要求她去做一個普通的文員。她答應了。」
「其實我知道她酒量很好,但我自信我也不差。結果……不知道那天喝了多少,反正我輸了,沒錯,這就是我曾經說過的,把胃喝壞的那次。醒的時候已經躺在醫院裡,羅娜就坐在旁邊的椅子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我。那時候霍同學正在消化科實習,撞到他槍口上,倒幫了我不少忙。」
「我和羅娜都不再提喝酒的賭約,但是誰心裡都明白,我們回不去了。出院後又在家裡休養了半個月,羅娜一直細緻周到地照顧我。最後,她把我安置好,收拾了行李,跟我說分手。我沒有反對,甚至心裡還有一點輕鬆。我和她都太強勢,不是能磨合得好的。她走的時候對我說『我早已經選擇做王熙鳳,便做不了林黛玉了』。」
「當時我以為她隻是請假,其實她已經辭職。這些年,偶爾會從媒體上看到她的消息,嫁得很好,生了個女兒,把夫家的生意也做得很大。但我們從未有聯繫,我感謝她這樣決絕,換了我也一樣。」
紅酒少了一半,有關羅娜的故事大約是講完了。
傑森繼續倒酒,他果真並沒有醉意。
「其實我的生活並沒有你想像的那樣亂七八糟。之所以要提羅娜,是想說在這段戀愛裡我學到了兩樣東西。一,戀愛不要吵架,感情再好也會吵散。二,分手不要回頭,拖泥帶水讓人厭倦。」
「其實你和羅娜並不像。」他說,「從見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就是淩暖,有自己的味道。」
淩暖突然覺得眼睛一陣潮濕,好像有東西要從裡麵湧出來。她清清喉嚨,叉了一小塊蛋糕放進嘴裡咀嚼,把那股熱流連著蛋糕一起嚥下去。
「後來,又有過兩次短暫的戀愛。是我主動去追的。我不喜歡被追求。」
那她的表白算什麼……淩暖有點不安。
「兩段都很短,追求的是我,最先放手的也是我,很決絕的放手,不脫泥帶水,不但如此,我還感覺得很輕鬆,就像當初羅娜說出分手兩個字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