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段(2 / 3)

張傳榮一回頭,終於回過味兒來的張傳華一臉的不自然被張傳福拉了出來。剛才張傳榮的話字字戳在他心頭上,自己怎麼就那麼混賬呢?!還有婆娘劉氏,看回去不打死她!什麼瞧見王氏穿金戴銀,就勸自己也跟著一塊發財,唉!可惜自己這麼大歲數,竟然被那個二十來歲的娃兒耍了,因他是個讀書人就信了他,還問他借了一百兩銀子!幸虧大哥把自己帶回來,不然……不然自己這條命賠上都不要緊,倆娃兒可咋辦呐!

張傳榮和張傳福知道不能讓張傳華開口,便由張傳福替他說道:“大人呐,我們張家和韓夫子一商量,覺得王栓兒十來歲的娃兒,他一個人哪能做得成這樣的事兒呢?鎮上肯定有人給他出點子呀!為了咱一村的鄉親著想,一定得把這昧著良心犯法的人揪出來!所以二哥他就跟著王栓兒進了賭坊,果然……”

張傳福把手一指王禎:“這惡人和王栓兒搭夥,騙著我二哥贏了兩把,就開始讓他輸錢,待那錢輸光了,這什麼王禎就寫了張字據,要借給我二哥一百兩銀子……”

“大人!”王禎不顧彭知縣不讓他

隨便開口的命令,忍不住出聲辯解道:“小人想起來了,這張傳華確實借了小人一百兩銀子,可他說是去做買賣的,和賭博無關呐大人!”

“哦?字據呢?”彭知縣直接一伸手,對張傳福道。

“字據在此!”張傳榮雙手把一張薄紙遞了上去,道:“知縣大人,此字據既能證明我二弟不曾向他借錢,又能證明這是在賭坊裏立的,您一看便知。”

彭知縣拿過紙來,略掃一眼,憤然將身旁桌案一拍,高聲喝道:“王禎!你一個讀書人,不知道好好做文章,光宗耀祖,卻竟然做出如此危害鄉裏的事,你自己看罷!”

說罷,他將那紙遞給差役,差役又拿到王禎麵前,張皓文從前頭一瞧,心裏忍不住暗笑了幾聲,原來那一張紙是借據不假,可是本該張傳華按手印的地方,卻是鮮紅的一個骰子印兒。

王禎方才就覺得有些不妙,心裏一驚,方才記起,當時寫罷借據之後,張傳華一直猶豫不決,在場裏頭溜達,忽然張家兄弟就出來把他們幾個拉到外麵去了,恐怕就是在那時候,這張老大拿場裏的骰子蓋上戳了!

王禎頹然倒在地上,心裏在止不住的罵娘,他原本也不是這大明朝的“原住民”,而是現代社會裏的一個小混混,好在,他為人機靈,懂得左右逢源,捧高踩低,這些年已經越混越好,可惜不知道是不是壞事做得太多,竟然一天晚上出來喝酒的時候喝的醉醺醺的一下子被車撞飛了,等他醒來,就成了這個半死不活的王壯——王禎——王永祥。

眼下,他雖然嘴上還在不停的狡辯,氣勢卻全都沒了,在旁人聽來,隻是癱在地上胡嚷嚷而已。

他瞟了一眼身旁的王栓兒、王老三,一群拖後腿的沒用的家夥!都是他們害的!王禎喊累了,氣的幹脆趴在地上裝起可憐來。

彭縣令可不吃這一套,當即宣布道:“都給我聽著,《大明律》規定,‘凡賭博財物者,杖八十!攤場錢物入官!’你等不僅自己賭博,還誘騙鄉民入賭坊,罪加一等,杖一百!王禎童生名分革除,永世不得為官!”

這一句話剛一落地,王禎翻著白眼徹底昏死過去了。王栓兒先是一愣,隨即殺豬般哀嚎起來:“爹呀!不能打我呀,一百棍子會把我屁股打爛的呀,爹!大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