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趕緊搖搖頭,讓自己保持清醒,是不是好男人與我有什麼關係?隻不過是借用一晚而已,我向上帝保證,隻要今天一過,就再也不與他聯係,從此分道揚鑣互不幹涉。
我在聖高門口截了計程車,告訴司機目的地並要求他開快一些。七點四十五的時候,車堵在玫瑰大道與立交橋交彙處,翹首眺望,十六車行道的大馬路上,汽車遠光燈排成兩行無限延伸的平行線,一直延伸到玫瑰大道盡頭。
“自從玫瑰大道走商業化路線,天天都堵車,特別這會兒黃金時間,簡直是寸步難行啊!”司機唉聲歎氣地說:“我們都不愛走這條路,你知道外地人叫這裏什麼嗎?”他見我沒反應,咳一聲,“小旺角。”
“不賴嘛。”我想起身為玫瑰路商霸的黎峻,有一些驕傲地說:“那些經商的可真有本事。”
“是啊,想當年這裏還是黑糊糊的小胡同,整天有小混混在這裏爭地盤,現在治安好了,那些家夥也不知被趕去了哪裏,大概也都老了,爭不動也打不動了。”司機轉過頭打量衣著華麗的我,笑嗬嗬地說:“出來玩的?我的女兒和你一般大,我天天督促她好好念書,不要出來玩,不然以後連飯都沒得吃。”
“你不想做生意啦?”我不悅,記得黎峻以前也總這樣教訓我,可我生來就不是一塊好料子,注定做不成一件像樣的好衣裳。而優秀的塔塔,她的成績永遠是那麼的好,幹什麼都出色,小學一年級鋼琴過了十級,寫一手娟秀的小楷,喜歡讀書,還能寫許多好看的故事。
或許,兩夫妻早已放棄我了吧,他們把一切希望拋向了塔塔,放任我隨性高飛。但無論如何,他們也沒能料到,最終背叛他們的人,居然是塔塔。
“別太逼孩子念書,會弄巧成拙的。”我遞給他一張50塊,“下車行嗎?”
“這裏不讓下車,你看,”他指了指十幾米外高聳的金屬杆子,“攝像頭,拍到了罰二百咧。”
“太堵了,我趕時間。”我掏出二百塊扔到他的副駕駛上,沒等他反應過來,開門跳下車,“謝謝您,師傅。”
穿過車水馬龍的塞車大道,距離貝貝寶迪還有兩站路,載滿上班族的公車混雜在各種名貴轎車中央,漫不經心的司機一邊吃東西一邊借路燈看報紙,看樣子早已習以為常了。
Chapter 5 (3)
好久沒有獨自一人上街,特別是月光流瀉的深夜,我彎下腰,脫掉高跟鞋,光著腳,不顧任何人的目光,沿著著名的玫瑰大道一路向北,瀟瀟灑灑。
“啊你,從遠古蹣跚而來,踏著原始的懵懂與野性,啊我,把愛情放在月亮上,讓它從最高的地方,重重落下。”
又來了!這些亂七八糟的鬼東西!我趕緊放棄作詩,站在紅燈的路口,用心享受每一個匪夷所思奇特目光。我知道,今晚,我很美。本小姐生來就是一個美人,用魯迅先生的話說:這簡直是一定的。
紅燈變綠燈,我隨著人群穿過馬路。而就快要經過那條東西方向的逼仄胡同時,我看見,忽明忽滅的火星閃閃爍爍,月光中攢動著灰暗的人影。我聽見,不斷辱罵的嘈雜聲隱約傳來,高高揮舞的棒球棍隨聲而落!
我猜大概會有影響社會和諧的事情發生了,趕緊加快腳步,但,當我通過綠燈邁上人行道的時候,聽見了一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聲音:“小夥子,讓你老子親自來找我,你還不是老子的對手。”
我倏地站在原地,所有的神經線集體驚呆,那個人說:“趕緊解決了,老子吃飯去了。”
黎——峻?沒錯!對於那個相依為命十年的男人,他的聲音,他的語氣,他的口頭禪,就算化成霧,我也能輕易在空氣中伸手抓住!我盡量保持上半身不動,雙腿一步一步往後退,伸長脖子,法拉利的車門“砰”的一聲,我的心差點兒震到嗓子眼。
汽車啟動之後,很快駛出小胡同,黎峻並沒有發現我。我大大地舒一口氣,而胡同裏仍有悶悶的打擊聲,好像歐巴桑在夏天曬被子時用毛撣子揍棉被的聲音。
我拎著高跟鞋,屏住呼吸,踩著小胡同的沙礫與石頭,慢慢地踱過去,躲在一堵破損的石頭牆後麵,膽戰心驚地探出頭。
月光之中,三個黑西服小混混圍著一個男子,他靠在牆上,低頭垂眸,劉海遮住他的臉。看他的臉型和身體輪廓,應該隻有二十歲出頭。黎峻為什麼要對一個年輕人下毒手呢?這個人怎麼能惹到堅持“忍耐論”的黎峻?
棒球棍反複揮舞而落,那些人一邊揍人一邊用低俗的語言說粗口,似乎聽見鮮血撲撲流出來的聲音,甚至聞到了血腥的味道。我一陣惡心,倉皇跑路,胳膊卻不爭氣地撞在石頭牆壁上,破爛的石頭堆散開一坨泥土,掉落在地。
“誰在那?”一聲暴唳:“出來!”
Chapter 5 (4)
我驚呆在原地,心髒忘記了該怎麼跳。跑?還是大大方方走出去?出去之後該怎麼辦?所幸的是,沒等我搞清楚該如何收場,身後傳來亂七八糟的腳步聲,齊齊擦擦,越來越遠,直至消失。我緩慢地轉過頭,黑胡同空蕩蕩的,隻留下一個靠在牆上快要死掉的家夥,剩下的人都跑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