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段(1 / 2)

抵達距離心髒最近的地方,如同一次重生。

玫瑰大道。KFC。我見到了黎離。對於我來說,每一年最重要的事,就是生日這一天與最珍貴的人交換禮物。黎離拿起我為她精心挑選的包包,嘲弄似的笑一下,隨手將一條星芒的金鏈子扔在餐桌上。

我想,或許我們可以彼此微笑著道一聲謝,這樣就不必忍受這種尷尬的冷場。但,我們並沒有什麼話題可以交談,哪怕是簡單而純粹的微笑也是那麼的困難。

父母離婚的那一年,我們7歲。迄今為止,除了每一年的12月20日,我們從不見麵,也就是說,從7歲到16歲的這段少女時光,我們隻見過十次而已。

十年的時間,世界在瞬息萬變。生命之中最重要的這個姑娘,黎離,她就坐在我的對麵,裸露小腿,穿一雙十公分的露趾高跟鞋,鬆垮的針織毛衣,短裙,栗色的卷長發蓬鬆地垂下來,並且化了很濃的彩妝。

一個印象派的女孩子。一副垂下長睫的冷漠表情。一根沒有點燃的香煙。一對大圓環的銀色耳飾。一種叫做“妒忌”的GUCCI香水。這是2006年存留在記憶中的黎離,我一生之中最愛的人。

10年前,黎峻拖著一箱笨重的行李將她帶走,那個大行李箱裏裝著房契地契珠寶首飾和金櫃。我躲在浴室的防水簾後麵,聽見黎離歇斯底裏的哭聲。她連聲抽泣呼喊我的名字:塔塔,塔塔,姐姐,我不要走,我不要走啊……

那是一種痛盡哀絕的哭泣,象銳利的尖刀。我蹲在冰涼的瓷磚上,雙臂無力地懸在空氣中,很想大聲回應她,很想緊緊地抱住她,可是,我的喉嚨隻是發出嚶嚶哭泣的聲音,驚慌地看著堵在門口的康柏蕙,始終沒有膽量衝出去,將她留在我的身邊。

我知道,她恨我。十年來她從沒主動打過電話給我,除了生日的這一天會與我見麵之外,我們形同陌路。十年來她的鞋跟越來越高,指甲越來越長,身材越來越高挑,眼神越來越不可一世……

黎離很有名,很會打架和交朋友,喜歡往臉上塗很濃的妝,典型的跑趴族,壞孩子沒有一個不認識她。我們不一樣。我是一個出類拔萃的尖子生,喜歡穿白色的棉布裙子,沒有她漂亮,沒有她富裕,也沒有她堅強。考試排行榜上最醒目的名字,永遠是我。我心甘情願地做個乖小孩,努力彈鋼琴,練書法,學畫畫,讓自己的成績非常優秀,在任何一個人的眼裏,我都是一個聰明乖巧的好女孩。

塔塔篇:1 交換 (2)

——可沒有人知道,我從沒想過將來要去清華北大,我所做的一切努力,隻是為了可以從康柏蕙手裏拿到更多的零用錢,然後一塊錢一塊錢地攢下它們,在12月20日這一天,去街上為黎離選一份生日禮物。

可是,黎離似乎並不重視這一天。我習慣了坐在KFC靠窗的位子,凝視遠方的太陽緩緩而落,當那顆紅色的小火球逐漸消失在百盛大廈的後麵,黎離就該出現了。

她總是急匆匆地跑上樓梯,然後煩躁不堪地從背包中掏出一個小物件隨手扔在桌子上,從沒仔細端詳過我送給她的任何一個禮物,哪怕它有多麼的精致美好,她也隻是大剌剌地抓起來塞進包包裏,然後垂下眼簾裝作與我素不相識的樣子。

我想,或許她隻將我們的見麵當作是一種態度,一種默許我們仍然可以彼此記憶的態度。

“喂,我可以走了嗎?”她的食指敲擊在窗玻璃上說:“本小姐可沒空陪你看風景,你不知道外麵有人等我嗎?”

我順著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見一個男生穿著邋遢的棒球服站在冬日明媚的陽光裏,他仰起頭,正朝我們微笑。

黎離朝他揚了揚手,不由分說地站起身,“另外,我那個老古董的電腦早壞了,我什麼名牌包包都有,拜托你不要再送我這些沒用的東西,行嗎?”

“對不起。”我難過地咬住下唇,“可是,我不知道你想要什麼。”

她冷冷地說:“我什麼都不缺。我走了。”

我小聲問她:“黎離,我們什麼時候能再見麵呢?”

她無所謂地聳了聳肩,沒有回答我,拎起她的時裝包,急匆匆地離開座位。

人群席卷的玫瑰大街,我的目光極力地追索著她離開的背影。男生截了一輛計程車,我看見,大風將她的頭發吹得亂糟糟的,她站在敞開的車門前怔忡一下,終於忍不住轉過頭,朝KFC二樓的方向掃了一眼。

在那一刻,整個世界的光亮全然暗淡,唯獨一盞暖暖的追光燈打在她精致美好的臉上。她的臉頰有三顆極小極淡的痣,分別在眉角、鼻翼、唇邊。或許,連她自己也沒發現。

與十年前相同的,我無力地低聲囁嚅:親愛的,再見。

我想,黎離一定會看清楚我的唇語,雖然她隻是如觸電一般麵無表情地轉過頭,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邁上計程車。

我的雙手捧起光芒璀璨的生日禮物,哽住的喉嚨忽然就幹涸了。那是一條純金的手機鏈,標簽上麵的價格印了好多個零。金墜子是一對鑲鑽的翅膀,我從未在哪一個商場見過它,精美得無與倫比。真真是,一見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