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很大,我都記下了,你們是目擊證人,等我彙報給所長後,就一塊前去查勘現場吧!”
“警察同誌,我現在有急事,女兒後天要出嫁,這次是去縣城買家具,不能耽擱的。情況就是這樣,你們趕快過去看看吧,再晚怕要沒命了。”
“這可不行,你去過現場,還不能解除嫌疑,等把這件事弄清楚你們才可以離開。”
“警察同誌,你是懷疑我弄傷了他?”
“大叔,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最後離開現場的人隻有你們兩個,不去指認現場可就說不過去了啊!”
“可我這邊還有非常重要的大事,不能被耽擱的呀!”
“你先別激動,等陪我們看過現場,確定與你們無關,才可以放你們離開,否則誰也不會同意你就這樣走掉的!”
“老婆子,這下完了,非要管這閑事,現在脫不了身,陪嫁的家具恐怕沒時間買了,唉……”
“大叔,話不是這麼說的,你們也是好意,俗話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況且你們路過看到有人受傷昏迷,哪能一走了之袖手旁觀,要是耽誤了搶救,死了,你們良心上能過得去嗎?”
“唉……我自認倒黴了,警察同誌麻煩你趕快請示一下所裏領導,趕快連同衛生院同誌一起出警搶救吧!”
“你們兩個站在這裏別走開,我這就去找所長。”
“小同誌你可要快點啊,過會我們還要去縣城挑選家具哩!”
……
“這位大哥,人呢?你該不會是在故意戲弄我們報假警吧?”
“所長,我們確實見過他躺在路邊,沒敢逗留耽擱,直接跑去報警,誰知他卻突然不見蹤影了。”
“是啊,警察同誌,當時他就躺在這裏,已經昏迷了,我們想都沒想就跑來報警,真的沒騙你們!”
“所長,這裏有血跡,地麵也有被碾壓過的痕跡,他們說的沒錯,看上去就是有人躺倒碾壓留下的痕跡,還有球鞋紋理……”
“這就怪了,這才不過半小時,人怎麼就不見了呢?之前是昏迷不醒,還受了嚴重的刀傷,難道是被人救走了?或者是自己醒來後離開了?”
“所長,這裏有腳印,還有血跡,那裏也……”
“是他自行離開的,大家聽好了,沿著血跡和腳印,四處搜尋,千萬不要放過一個細節。”
“那所長,我們還有非常急的大事,可以走了嗎?”
“大哥,大姐,你們也看到了,現在你們說的人不見了,不知生死,更弄不清楚在他身上發生過什麼,目前隻有找到他才有可能還原事發經過,你們還是安心跟著我們,等事情有了結果,你們想幹什麼才能去幹什麼,現在一步也不許離開,相信你們都想得明白,乖乖待著吧!”
“所長,可是我們……”
“別說了,把他們看管好了,其他人跟我去前麵看看!”
“知道了,所長……”
“所長,你可不能這樣,我們隻是路過好意報的警,你……”
“有沒有嫌疑你們說了不算,得讓事實說話,別讓他們跑了,小心看管,等我們回來再說。”
“是,所長。”
“所長,我……不管我們的事,所長……你可不能這樣啊!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