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花瓶女孩(2 / 2)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時來運轉了,一定是老天覺得之前我的運氣太背了,突然就給我這麼一個發大財的機會。

雖然我不是貪財的人,但是有錢送到我手中,我是萬萬不會推辭出去的。不過這錢該怎麼分呢?我心中盤算著。

一百萬分為二,我跟張天一一人五十萬,所謂親兄弟明算賬,更別說我倆剛剛認識。

這是張天一對我的誘惑,我倒是沒想到,老板派給我的活竟然這麼賺錢。

此刻,我對老板竟然忍不住生出一絲感激。

如果不是他的推薦,恐怕我還真沒有機會賺這些錢啊。

或許對於他來說隻是無意為之,但是對我來說,這絕對是一個大驚喜。

都說情場失意賭場得意,我這是情場失意鬼場得意。

想一想也還算不錯,算是上天對我的彌補了。

不過看著這錢的數量,對於那隻鬼的實力便更感沉重了。

正所謂,任何事情都是有代價的。

能夠讓王庚山拿出來這麼多錢,請我們出手,如果說那鬼很容易對付,那是不可能的。

雖然王庚山不通鬼神,但是他作為商人的腦子,還是不能忽視的。

沒有人會花冤枉錢,商人更加不會。

他能拿出來這麼多錢,那鬼肯定是極其有分量的。

所以高興的同時,我不得不慎重起來,錢多是好,但是總得有命拿吧!

我並不是那種容易被一時的鬼迷心竅衝昏了頭腦的人。

接受了任務之後,我立刻開始著手讓他說起這個鬼的事情。了解的更加全麵,我才更加的有把握。

而關於我們要滅的那隻鬼,我就先把她起名叫花瓶吧。

之所以這樣給她起名字是有原因的。

聽張天一說,這次找他前來的人是本地屈指可數比較有名的一個地產商。

而往前幾年來算他也不過是個普通的工地上做建築的工人,之所能夠走到今天的這一步,跟我們要捉的花瓶是有必要的聯係的。

這是一個比較老套的故事,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地產商叫做王庚山,也就是我老板的朋友,說是朋友其實也就是合作關係。

事情發生距離現在有很久的一段時間了,那個年頭還鬥比較窮。

他家統共生了兩個女孩一個男丁,那個兒子也正是在這個最小的女兒出生之後才誕生的。

說到這裏大家應該都懂,男孩對於一個家庭的重要性,在那個年代傳宗接單是最重要的事情。

而爸媽把我扔給姥姥的時候,也無非就是因為我,家裏沒有了能夠延續香火的根。

但是家裏的資金並不足以供養三個孩子,所以夫婦倆便有了丟掉小女兒的心思。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很讓人咬牙切齒,偏偏有感覺到無可奈何的行為,很多時候我們痛恨這樣的人,但是當我們麵臨這種選擇的時候,內心中卻是無盡的悲哀。

畢竟,人生有時候真的沒有選擇。

所以當聽到這裏的時候,我心中很不是滋味,不知道是該痛罵王庚山,還是該對他們報以同情,又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仔細想想,其實這又何嚐不是那個時代的悲哀。

畢竟那個時候,他們別無選擇,相信任何一個人如果不是走到了絕路,絕對不會扔掉自己的人性,沒有人天生喜歡做壞事,更不要說他們之間是親情的關係。

要知道大女兒跟他們兩口子生活的時間長感情又深,小兒子更是這個家裏麵最寶貝的。

不用想,小女兒就是家中的雞肋,雖然不管是在那個年代或者是這個年代,將子女遺棄都是犯法的事情。

但,上高皇帝遠,而這裏又是農村,荒山野嶺有不少,所以當天晚上這兩口子就用破爛布條包裹著年齡隻有一周歲的小女兒悄悄的攀上了一座荒蕪已久的山。

聽到這裏,我想到了自己的遭遇,比起她來說,我有一個疼愛自己的姥姥還算是幸福的了。所以故事雖然還沒有聽完,我對於這個小女孩已經生出了一絲絲的憐憫。

這裏的山,已經荒廢了很長一段時間。

早些年的識貨,因為鬧鬼的傳聞,所以,到了晚上幾乎人跡罕至,沒有什麼人會來。

而他們兩口子也正是相中了這一點。

夜色已經完全的吞噬掉了天空,他們二人更加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隻是覺得身體乏累,喉幹舌燥的。

估摸著,已經走出自己的村子有一段的距離了。

夜間的風,冷颼颼的,吹得樹葉沙沙作響,發出細小的動靜,一些偶爾胡亂竄的螢火更是讓人覺得脊背發涼。

“阿碧,咱們就把孩子丟在這裏吧,然後早些回去,省得到時候天亮了讓人發現起了疑心。”

王庚山一丁點都沒有把女兒丟掉的愧疚。

好像是丟掉了一個大包袱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