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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父親的信以外, 方之平在京城的時候還給王先生備了禮, 除了玉器以外,剩下都是名家的字畫, 雖然算不上古董, 但是也頗具觀賞價值,當時他是覺得這些禮物很是足夠了, 但這會兒又覺得缺乏誠意, 畢竟都是一些用銀子買來的東西。
作詩寫文章未免有討教之嫌,方之平索性親自抄書, 抄的不是儒家的書, 而是佛經,既是祈福, 也算是自己的一份心意。
跟尋常人一張一張的抄佛經不同,方之平用的是裁製好的空白去抄,寫錯一個字,前麵寫的就全費了, 非得讓人靜下心來仔細寫才行,方之平是半路才有的這個想法,結果路上寫壞了三本,也沒出一個成品, 到了江南以後, 又在客棧宅了一個月這才抄出來, 心裏因為中舉產生那點浮躁也徹底磨沒了。
王宗元居住的村子就叫王家村, 村民都是王氏族人,王宗元並非是他們族中的第一位進士,村口的第一塊進士碑的主人如今已經仙逝,王宗元的進士碑排在第三位,而他的後麵還有一塊,也就是說王家村到現在為止已經走出了四位進士,這在文風昌盛的江南都是少見的。
還不到王家村呢,方之平便和書童下馬步行,以示尊重,因為來得早,所以遠遠看過去,村裏頭還有幾戶人家裏有嫋嫋的炊煙冒出來,應該是在做早飯。
進了村子,便熱鬧了,往來多了不少的人,村民或是無視他們,或是停下來打個招呼再走,總之表現的很平靜,似乎已經習慣了牽著馬的外人進入。
方之平一邊打聽王先生的住處,一邊暗暗思忖,這個村子裏最讓他感覺差異的就是穿長衫的人特別多,年長的、年少的,將近有三成的人是穿長衫而非短褐,要知道在百姓家長衫可不是什麼人都能穿的,這玩意不能用麻布、葛布來做,用料貴,而且穿著不方便幹活,基本上非讀書人不能穿,當然若是賬房先生,或者做大生意的買賣人,也可以穿,但種地的、出苦力的就不成了,既穿不起也用不上。
讀過書的人和沒讀過書的人說話時不同的,前者更有禮,用詞也更文雅,方之平能感受到這個村子裏的讀書人不少,連三、四歲的稚童說話都帶了些文氣,著實讓人驚歎。
方之平好歹也出過幾次京城,路過過不少的村子,在北方有的一整個村子連個識字的人都沒有,當然也有比較富裕的村子,一村能有十幾個小孩去上學,但大部分村落都是隻有兩、三家人能供得起孩子上學,但若是十幾歲還不能考□□名的話,那這學堂也就不用上。
南方比北方的情況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裏去,打著燈籠也難找王家村這樣的。
方之平是懷著敬意來的這裏,他不指望王先生能收他當徒弟,他都已經挑好了在江南的書院,平時就在書院待著,王先生若是平時能指教他一二,他就已經很滿足了。
但到了王家村,他發現自己的敬意還不夠,甚至還生出了幾分忐忑,書中所說‘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大抵便是如此了。
王先生的宅院看上去並不精致,但占地麵積卻是挺大的,遠遠看過去比旁邊那戶人家得大出來五、六倍,開門的是個年輕人,穿著青衫,雖然膚色黑了點,但聽談吐、看氣質,便知道是個讀書人,方之平恭恭敬敬的奉上拜帖和書信之後,便被引進門。
方之平一直覺得大儒都是不拘小節的,好似陶淵明一般,‘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但實在是沒想到居然這麼不拘小節,從門口到堂屋被劃出來兩大塊的土地,足足占了大半個院子,而其中的一塊地裏,種著一排排水靈靈的菠菜。
方之平看了好幾眼,才確信自己沒出現幻覺,後麵跟著的劉時更是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這可是前院,不種花、不種草,居然種菜,還是滿大街都有的菠菜。
引路的書生笑著解釋道:“前院這邊是王先生自己種的,翻土、施肥、澆水全都是他一個人弄,不讓旁人幫忙,瞧瞧這長勢!”
方之平瞧瞧地裏的菠菜,再看看麵前有些驕傲的書生,讚道:“是挺不錯的,長的很好。”
見方之平認同,這書生的話徒然變多了,“是吧,我跟你說,這種菜不比種花,裏麵的講究可大了,費的心力更是多……”
方之平兩輩子了,這種‘種菜比種花要講究’的論調還是第一次聽到,不過瞧對方興致勃勃的模樣,到底是沒出言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