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諾從來都沒有告訴過別人自己有超能力的事情。
所以他一直都活在自我陶醉的世界中。
第一次發現自己擁有超能力是十二歲,那時候他還是一名中二病患者,總覺得這是上天賦予自己的重大使命。
行俠仗義,除暴安良……
好像自己隨時都可以拯救世界。
不過事實並不像那麼回事。
扶老爺爺的時候被訛。
抓小偷的時候被當成小偷。
搭救美女的時候反被當成色狼,盡管那年他隻有十三歲!
好吧,這些都能忍,既然想當英雄,那就要背負英雄所有的東西。
可是當他發現唯一和自己相依為命的妹妹也開始討厭自己的時候,整個世界都黑了……
去他媽的世界,妹妹都不喜歡我了,還要世界有什麼用。
於是,從此英雄變成了路人。
許諾現在上高一,妹妹上初二,兩人獨居在一棟父母去世前留下的別墅裏。
不過沒有了經濟來源的兄妹現在很窮,水電費都快支付不起。
許諾最後一次使用超能力是一年前,當時他正坐在出租車上,突然一個小女孩竄到了車前,情急之下,他奪走了司機師傅的方向盤。
事後小女孩自然是安然無恙,但是出租車撞進了路邊的一家商店。
後來他就被告了,僅有的積蓄被當做賠償金交了出去。
因為這件事,妹妹整整一個月都沒有和他說話。
這簡直就是世界上最嚴重的酷刑。
從那時起,許諾發誓,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會再動用自己的超能力。
在學校也是,為了盡量的避免不招惹麻煩,他一直都保持的很低調。
座位在最後一排的角落。
學習成績一直保持在平均線。
不參加任何的活動,盡量的減少與同學們的交流……
隻要一直保持這些,就不會有任何的麻煩找上門來。
不過到了高中以後,這樣的做法好像行不通了。
開學半個月後,老師要求同學們要加入社團。
同學們紛紛為了這件事忙活了起來,為了爭取到更多的社員,平日裏不起眼的許諾現在成了香餑餑。
不斷的有各種人來要求他加入自己的社團。
足球社、舞蹈社、民樂社、什麼亂七八糟的都有。
簡直就像是笑話,讓他踢足球,對天一腳能把飛機打下來好不好。
還有舞蹈社也是,還說什麼他的身材最適合跳拉丁舞。
怎麼說他當初也是超級英雄,現在居然讓他穿著緊身衣在那裏搔首弄姿,尊重一下英雄好不好。
所以,不論誰來許諾全部都一一拒絕,他隻希望自己的高中生活能平平凡凡。
這樣的做法自然行不通,下午的最後一節課的時候,班主任點了他的名。
班主任是女老師,叫風雅,據說隻要二十二歲。
本來年紀就小,而且還長著一張娃娃臉,此時站在許諾的身邊,足足矮了一頭。
“許諾同學。”風雅瞪大了眼睛。
“為什麼不加入社團?”
許諾懶洋洋的:“我沒有任何愛好。”
“呃……”風雅愣了一下:“沒有任何愛好,怎麼會沒有任何愛好呢?”
所有的同學都把目光集中在了許諾的身上,仔細想想這半個月,確實沒有看見他做個什麼其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