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副縣長是因為我被人扔了石頭,想要把這些鬧事的百姓給批評一頓,但我又把高副縣長這麼做,反而會引起群眾們的激動情緒,就製止了下來。
“高副縣長,你也別說了,我相信剛才那位大哥不是有意的,也就不要在計較這個事情。各位鄉親,我還是剛才跟大家說的那些話,既然事情都已經發生了,你們再這樣爭鬧下去也不是辦法。事情真鬧大了,警方就會抓人的,我希望當事者家屬坐下來和公司好好的商談一下,看看公司怎麼來補償受害者家屬的問題。肖秘書,把我送回鎮政府。”
“好的。”
“高副縣長,你和胡鎮長在這邊處理一下,等會兒紫光礦業公司的人到了礦山之後,把受害者家屬和紫光礦業公司的人一起叫到鎮政府來,千萬不要和這些村民們來硬的。”
“我知道了,肖秘書,你把宋縣長送到鎮醫院去檢查一下,我們一會兒到了鎮上和你們聯係。”
“高副縣長,你們自己也要注意安全。”
我在鎮上一位副鎮長的陪同下,把我送回了豐台鎮。肖雷因為擔心我的傷勢,非要拉著我去醫院檢查一下,我也不好辜負了秘書的這番心意,就去醫院做了一個檢查,沒什麼大礙。
我們回到了鎮政府休息著,等待紫光礦業公司總部的人員到來。這家公司是專業的礦業公司,在管理上麵,要求都很嚴格,這一次出事,主要是新來的一個挖土機司機大意了,沒有注意到挖機前麵還有兩個工人在工作,才造成了這次的慘禍。
下午一點半鍾,紫光礦業公司的副總裁雷向東和公司的幾個中層領導趕到了我們豐台鎮,他們先去了工地上麵,對現場的情況進行了了解,然後,帶著受害者家屬,一起回到了鎮政府。
由於豐台鎮的這個稀土金屬礦,是屬於我們政府和紫光礦業公司合股的公司,不管是縣政府,還是紫光礦業公司,都希望通過一筆金額賠償的方式,盡快的把這件事情解決下去。
下午的時間,都在協商礦山上的問題,現在要解決這個事情的唯一方式,也就隻有對受害者家屬進行賠償。畢竟,人已經死了,這是事實,無法改變。
紫光礦業公司按照公司的規定,在礦山上做勞工,如果在工作時間中因為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事件,對受害人每人賠償三十萬元,賠償給受害者家屬作為補償金。
雷向東說,這是他們公司按照製度進行規定了的,以前的遇到過這樣的安全事故,對家屬也是賠償的三十萬元。
我也知道,這賠償的一筆資金,也得由雲嶺這邊的稀土礦業公司來承擔。但我們作為政府部門,也不方便來壓低賠償金額的問題,解決好矛盾,是我需要的結果。
對這三十萬元的賠償金額,兩家人都不接受,受害者家屬提出了每人五十萬元的補償費用,這遠遠的超過了紫光礦業公司提出來的補償條件。
雙方就賠償的事宜,陷入了爭議當中,我們政府因為在這公司中有合股,也不好出麵幫哪一方說話。賠償金額多了,我們政府也有損失,紫光礦業公司也會為這個事情對我們不滿。看來,這賠償的協商事情,還得讓鎮政府的領導出麵,可能會合適一些。
我把胡鎮長叫到外麵,和胡鎮長談了一下,讓胡鎮長出來來協調雙方賠償的問題。對賠償金額方麵,我給胡鎮長的意見,在兩邊要求的基礎之上,進行折中,每人賠償四十萬元,按照這個數額進行協商。
胡鎮長最開始不太清楚我們縣政府參股了這家礦業公司,說有我這個縣長在場,讓我出麵去協調這次的賠償事宜,比較合適一些。我就把情況給胡鎮長說了,因為縣政府在這家礦業公司裏持有股份,縣政府出麵去談賠償的問題,談多或者談少了,都會引起雙方的不滿。
聽了這個具體的情況,胡誌強也明白了我的難處,回到會議室中,我就坐在那很少插話,把協調這件事情的賠償問題,都交給了胡誌明。
針對紫光礦業公司給予的賠償方案,受害者家屬不滿,但這個問題,必須要在今天達成一致協議,受害者家屬才會同意讓人把屍體運走。這樣的天氣,在現場放上兩天,屍體就會腐敗,也會影響到現場工人們的施工。
不管今天要花多少個小時,都要把這事情解決下去,免得讓這受害者家庭繼續為了賠償的事情上訪鬧事。他們不妥協,礦山工廠就無法恢複開工,一天的損失,也就是好幾十萬元。
紫光礦業公司自然也心急,希望早一日把這起安全事故處理下去,也給公司少帶來一些影響。為了平息群眾們的鬧事,胡鎮長站在受害者家屬的立場,對紫光礦業公司提出了新的賠償條件。第一次,提出了每家賠償45萬元的金額。他清楚,不能太少了,適當的高一點,等會兒紫光礦業公司一定也會還價,再逐漸的進行協商,最後能夠達成我給他的那個底數四十萬,估計雙方都能夠接受這樣一個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