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沒想到的是,李榕的態度,卻突然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李榕近乎是變的溫柔似水地說:是……是真的嗎?這真是,真是天無絕人之路呀。黃主任謝謝你,我知道,這肯定是你為我爭取到的!我不知說什麼好了,我就知道,黃主任你是一個仗義的人,不可能不管我。剛才是我太衝動了,你別怪我,我這人性子急。主要是------主要是急著想找一份工作,想去好好幹事業,所以剛才你那麼一說,對我打擊非常大。對不起黃主任,黃大哥,其實我覺得嗎,給你當助理,要比給那個高高在上的付總當助理好的多了,我願意,我願意跟在你鞍前馬後。
黃星糾結地搖了搖頭,暗歎人心叵測。
在某些程度上來講,黃星已經對讓李榕給自已當助理,不抱任何興趣。但是因為潛規則造成的陰影,他又不敢對李榕太生硬,生怕這一抹見不得人的星星之火,會點燃自已人生的整片森林。換句話說,倘若自已不接納李榕,如果她狗急跳牆到公司裏一鬧,自已的前途和命運,勢必會毀於一旦。
這年頭的女孩很瘋狂,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
黃星道:李榕,你可要想好了,也許給我當助理,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美好。
李榕笑道:黃主任這是在考驗我呢吧?嘿嘿,我又不是那種溫室裏嬌慣的花朵,我隨時接受黃主任的考驗和磨練。黃大哥,我什麼時候去公司辦理入職手續呀?
黃星覺得她轉變的太快,心裏更是覺得不妥。於是又說:要有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才能簽合同。
而實際上,就鑫緣公司目前的現狀,還根本沒有‘合同’一說,公司現在對員工的聘用,隻是口頭上的說法和一紙入職登記。畢竟,按照國家政策,一旦跟員工簽訂合同,就必須要為員工辦理多項保險,增加大量的成本支出。但是換而言之,勞動合同和三險一金或者五險一金,是大勢所趨,甚至已經成為國家的硬性規定,企業生存的立足之本。鑫緣公司如果再不將這一塊福利完善起來,不光是留不住人才,甚至還要背上法律官司。因此黃星最近一直建議付潔完善公司福利和簽訂勞動合同,確保公司各項經營規範性,合法性。否則一旦因為勞動合同一事牽到了法律,那鑫緣公司所取得的一切發展,都會變成泡影。
但是對於勞動合同一事,付潔一直猶豫不決。其實她所顧忌的,並不單單是成本投入,更多的卻是另外一個原因。對於鑫緣公司這種營銷型企業,人員流動性極大,而且員工們的法律意識並不十分強,簽訂勞動合同後,各項保險一般都是按年交付,隨著員工大量離職、大量入職,將會造成大量保險費用的浪費和擱置,這一塊成本將是無法估算的。鑒於這個考慮,付潔一直不敢下定決心,解決合同和保險的問題。
然而這個問題,實際上已經是迫在眉睫。付潔人脈廣泛,雖然在官場上亦有交際和打點,但合同和保險一事,能夠瞞得了一時,但卻瞞不了太久。早晚有一天,公司也許就會受到法律的製裁,甚至是麵臨破產倒閉。就此事而言,黃星和付潔商量過多次,黃星的建議是,分批解決公司職工的合同和保險問題,先從管理人員和在公司幹夠一年以上的老員工入手,簽訂人事合同,健全各項保險。對於新入職員工,可以先簽一份試用協議,普通員工為三個月,管理人員為半年。等試用期滿後,再簽訂正式合同。付潔覺得這個方案可行,但是需要進一步考證,待擇日進行一次公司管理層例會後,再行決定。
因此黃星跟李榕提到試用期,不單單是想讓李榕知難而退,更是公司的真實現狀。
李榕驚愕地說:試用期要半年呀,這麼久?
黃星道:是有點兒久。
李榕道:好吧黃大哥,那我什麼時候去入職?
黃星略一思量,道:要不下周吧。
李榕道:憑什麼呀。楚依楠明天就入職,我卻要下周才入,要少拿不少工資呢。
提到工資一事,黃星又道:對了,還沒跟你說一下工資待遇。你期望的薪金標準,是多少?
李榕笑道:我期望的當然要高啦,越多越好,能上萬更好。但那是不可能的嘛。反正現在工作不好找,夠吃夠花大差不差就行啦。
黃星道:恐怕公司的薪金待遇,難以達到你心理的預期。試用期是1100。
李榕大驚:什麼?隻有1100呀?這還怎麼得了?那,那試用期過後呢,是多少?
黃星道:試用期內,工作表現良好的情況下每月增長一百,以此類推,試用期滿後,你的工資應該會是1500到2000左右。當然,不排除隨著公司福利政策的進一步完善,還會有相應的獎金、補貼和年終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