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宋宋正要去看路牌,朱行素背著路易斯威登的包,徑直走到古馳的門口,問道:“愛馬仕專賣怎麼走?”
真是叫人佩服的五體投地。
朱行素先買了兩本記事本,四條圍巾熱身,然後便開始一個店一個店地逛下去。她逛街和別的女人不同,似乎對自己走過的路線十分清楚,絕對不會重複踏上原先的路線,拂過的衣架也絕對不會再沾。她買東西很快手,衣服褲子甚至不試,看中了直接拿最小號即可。一班Sales強作鎮靜,但眼睛直發綠光,她們雖然是見過大場麵,但這樣的客人也確實百年一見。她刷的是瑞士一家百年銀行的無上限信用卡,正麵用激光打出一枚持卡人的指紋。
有sales甚至破天荒地親自拿一件深灰色的風衣推薦給她,被朱行素否決了:“顏色太暗了。”
她看一看羅宋宋,又笑一笑:“有別的顏色嗎?鮮豔一些的。”
於是她又買下一件五位數的杏色風衣。
“羅小姐有男朋友嗎?”
“有。”
“就是智曉亮剛才提到過的孟覺吧。”朱行素又背過身去,專心挑選衣服。
她還買了許多男士衣襪,包括一對情侶表。羅宋宋聽見sales竊竊私語。
“看來是真的。聽說她要和瑞士一位銀行家結婚了。”
“那對表款式太年輕。”
“這你就孤陋寡聞了。聽說那位銀行家今年才三十二歲,有世襲子爵的頭銜。”
“天哪!真叫人嫉妒。”
羅宋宋本來想幫朱行素拿幾個袋子,Sales們也殷勤地過來推薦送貨上門服務,統統被朱行素拒絕。
“那樣還有什麼逛街的意義?我就喜歡雙手拎滿名牌袋,最好還勒出紅印,上車時也不要放在車尾箱,全部簇擁著我,那時才感覺自己有女王氣勢。”
掃貨完畢,她們坐在街角的咖啡廳喝咖啡,標價令人觸目驚心,每一口都好像在喝金子。
“羅小姐自己點些甜點來吃吧。”朱行素將菜單遞給她,“不要客氣。我如果不是年輕的時候太愛吃甜的,把牙齒都吃壞了。幸好現在懂得節製,不然老了可怎麼辦。”
羅宋宋也就不客氣,點了一客有奶油餡的牛角包。她中午吃的很別扭,現在早已餓了。
“你累不累?”朱行素一邊看她啃麵包,一邊閑聊式地問她。
“心好累。我平時買一件一百元以上的衣服都要斟酌半天。逛了這麼久,也覺得低於四位數的衣服怎麼穿得?長此以往,我要變成拜金女了。”
朱行素哈哈哈地笑起來。她笑起來很放肆,引得那些低頭小口啜飲咖啡的貴婦們都紛紛側目。這一雙雙聚焦而來的目光中羅宋宋似乎看見一張熟悉的臉,但隻是一閃而過,就已經消失了。
“拜金不要緊,隻要有這個資格。你如果嫁給有錢人,就要適應這樣的生活,不要小家子氣。”
龐然慢慢地喝著咖啡。她今天穿著一身黑衣,是紀梵希當季新款,誇張的金屬腰帶將她的腰身收得極緊,十指上鮮紅的蔻丹,慢慢地翻看著一本法國雜誌。
司徒勤差不多這時候會打電話過來了——果然,電話鈴聲響起。
“龐小姐,你在哪裏?”
“我剛做了指甲,在海倫路喝咖啡。”如果是以前認識她的人,一定會詫異於她的改變。她的聲音這樣懶洋洋,簡直不像以前那個充滿活力的龐然。
“什麼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