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覺得我爹,不可理喻了。
我的倔性子也上來了。“爹,你要再逼我,我連夜就走人!”
“你敢走?”我爹一聽,又握著胸口,上氣不接下氣地喘。“你要不聽爹的,你就是一個忤逆子!”
我不想再說下去了。他有他的看法,我有我的立場。
我爹就老淚縱橫地:“爹也苦了一輩子了,你娘去得早,是爹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拉扯大!我養了你十幾年,你就不能聽一回爹的?”我爹叫我去點香,對著我娘的遺像下跪。
我回來,本意是給我爹一點兒錢。不用他說,我也會給我娘的遺像磕頭點香。可我爹成心要讓我有愧疚感,用我死去的娘,讓我心生愧疚。婚姻大事,是原則問題,我哪能退讓呢?再說了,這段時間,在感情上,我處理的亂七八糟的,心裏一鍋粥似的,這個當口,我哪兒有心情去成親呀?
於法於理於情,我都不能。法律上,我還沒離成。情理上,我又丟不掉王霞,我又負疚於陸靜。還有一個淑芬,雖然和我不談感情,但也時刻提醒我,不要忘了她。
我不想因為激烈的言辭,再把我爹氣得躺倒在床上,我得冷靜地琢磨琢磨。
“娃兒啊,你也不是頭一回見小芳姑娘,你小時候不是救過她嗎?她念念不忘你的情,就像嫁給你,說來,這就是緣分。”
“爹啊,我和李倩,還沒離成婚呢,訴狀還在法院,法官還沒判呢。”這個,我得實話實說。
可不想,我爹聽了,一點兒也沒當回事:“這有啥?婚你總要離的。你現在就和小芳先辦酒,領不領證的,以後再說。在咱農村,辦了酒,放了爆竹了,就是結婚了。”
我爹是法盲,我不和他掙這個理。
我就覺得,解鈴還須係鈴人。雖說這媒是馬媒婆做的,但當事人是小芳。如果小芳不同意,馬媒婆說啥也沒轍兒。我就覺得,這事兒吧,該和小芳通融通融。
沒想到,我爹搶先一步,一下又拉著我的手,手腕子還挺有力氣的:“這會兒,你就得跟爹走一趟。”他把三萬塊錢揣在了兜裏,非要我跟著他,去小芳家裏。
我真覺得,我爹沒救了。
我決定,以退為進。“爹,我答應你,以後找個農村媳婦,王霞除外,中不?隻是這個節骨眼兒上,我真沒心思和小芳有那啥……”我劉射是人,有人的感情,一個陌生的丁小芳,才不過認識了幾個小時,這就要住進我家,晚上還要躺在一起睡覺,這要多別扭有多別扭i啊……
可是,我拗不過我爹。
我要把他氣壞了,他興許真的背過氣去。
咋辦?我跟著他,一路走著,也沒多遠,真的到了丁小芳家的大門口。她家我不認識,但我爹熟悉。我就打量了一下丁小芳家的院落,說真的,挺破的,比我家還破。我爹說,她爹她娘在世的時候,就是整個村子裏最窮的一戶人家。我爹就叫我敲門。
門很快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