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後上官氏。赦天下。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

夏六月,皇後見高廟。賜長公主、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錢、帛各有差。

徙三輔富人雲陵,賜錢,戶十萬。

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諸給中都官者,且減之。”

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益州。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後父為順成侯。

夏陽男子張延年詣北闕,自稱衛太子,誣罔,要斬。

夏,罷天下亭母馬及馬弩關。

六月,封皇後父驃騎將軍上官安為桑樂侯。

詔曰:“朕以眇身獲保宗廟,戰戰栗栗,夙興夜寐,修古帝王之事,誦《保傅傳》、《孝經》、《論語》、《尚書》,未雲有明。其令三輔、太常舉賢良各二人,郡國文學高第各一人。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罷儋耳、真番郡。

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六年春正月,上耕於上林。

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

栘中監蘇武前使匈奴,留單於庭十九歲乃還,奉使全節,以武為典屬國,賜錢百萬。

夏,旱,大雩,不得舉火。

秋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賣酒升四錢。以邊塞闊遠,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

詔曰:“鉤町侯毋波率其君長、人民擊反者,斬首捕虜有功。其立毋波為鉤町王。大鴻臚廣明將率有功,賜爵關內侯,食邑。”

元鳳元年春,長公主共養勞苦,複以藍田益長公主湯沐邑。

泗水戴王前甍,以毋嗣,國除。後宮有遺腹子爰,相、內史不奏言,上聞而憐之,立爰為泗水王。相、內史皆下獄。

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孝鄉裏。令郡、縣常以正月賜羊、酒。有不幸者賜衣被一襲,祠以中牢。”

武都氐人反,遣執金吾馬適建、龍額侯韓增、大鴻臚廣明將三輔、太常徒,皆免刑擊之。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蝕之,既。

八月,改始元為元鳳。

九月,鄂邑長公主、燕王旦與左將軍上官桀、桀子票騎將軍安、禦史大夫桑弘羊皆謀反,伏誅。初,桀、安父子與大將軍光爭權,欲害之,詐使人為燕王旦上書言光罪。時上年十四,覺其詐。後有譖光者,上輒怒曰:“大將軍國家忠臣,先帝所屬,敢有譖毀者,坐之。”光由是得盡忠。語在燕王、霍光《傳》。

冬十月,詔曰:“左將軍安陽侯桀、票騎將軍桑樂侯安、禦史大夫弘羊皆數以邪枉幹輔政,大將軍不聽,而懷怨望,與燕王通謀,置驛往來相約結。燕王遣壽西長、孫縱之等賂遺長公主、丁外人、謁者杜延年、大將軍長史公孫遺等,交通私書,共謀令長公主置酒,伏兵殺大將軍光,征立燕王為天子,大逆毋道。故稻田使者燕倉先發覺,以告大司農敞,敞告諫大夫延年,延年以聞。丞相征事任宮手捕斬桀,丞相少史王壽誘將安入府門,皆已伏誅,吏民得以安。封延年、倉、宮、壽皆為列侯。”又曰:“燕王迷惑失道,前與齊王子劉澤等為逆,抑而不揚,望王反道自新,今乃與長公主及左將軍桀等謀危宗廟。王及公主皆自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與燕王、上官桀等謀反父母同產當坐者,皆免為庶人。其吏為桀等所詿誤,未發覺在吏者,除其罪。”$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