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的我心裏麵有好多事情要解決,加起來大大小小也有四五件,所以說不清楚,反正非常的亂,所以腦袋也不太是很清楚的狀態了,原本要做的事情也給忘了。
當我到達警察局的時候,一個警察把我帶到公司裏麵,我把所有的事情經過全部講了一遍,厄,雖然說這個事情經過是我編出來的,不過其中有一部分是真的,那就是我怎麼發現這個女的屍體的。
因為我知道這件事情發生的經過,所以我可以變出一個非常好的謊言,警察一時半會兒接受不了,無法辨別的出來的,所以他就隻能選擇相信。
而且我還知道凶手是誰,不過這一切我都不能泄露,隻能讓警察去用他們平時辦案的方法去查。
我按照警察的要求錄完口供之後,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審訊室,警察說要送我回家,於是我就答應了,可這個時候已經11點了,嗬嗬,已經過去了半個小時,我不知道他們兩個人是不是還呆在商場的門口,我感覺他們沒有那麼傻。
如果她們還呆在那裏的話,我總不能見死不救,於是我現在還是得趕快回家,開車去接她吧,所以我叫警察趕快把我送回小區。
在警察把我送回小區的同時,我不會讓他好幾個電話,始終是處於一種關機無人接聽的狀態,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麼,他們就不會隨便找一個有可以充電的地方,稍微把手機充一下電吧,就那麼笨嗎?還是張偉已經在回來的路上。
從商場走到家裏的話,至少要花費30多分鍾以上,老婆他們現在很可能已經回到家了,到時候到小區應該是可以碰上,如果沒有碰上的話,那證明他們還在商場裏麵。
不過現在的這些猜測也隻是猜測而已,根本就沒有辦法得到時間,所以也隻能到時候見機行事了。
突然就在車開到一半的時候,我想起了一件事情,也是剛才要做的事情,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怕那個女人超度。
真是糟糕了,我忘了這件事情徹徹底底的把這件事情給忘了,到時候那個女人肯定會找我算賬的,我現在必須馬上回家去,先解決這件事情再說死人的事情總比活人的事情要重要的多。
於是我趕快對在開車的警察說道:“乖乖把我送回去,他就有一件事情我忘了,現在我必須馬上回去才可以,不然的話我會受到譴責的。”
那個正在開車的警察通過反光鏡看到我的臉,感覺確實很著急,但是他不知道為什麼,於是他問道:“什麼事情啊,你是不是有什麼東西落在警察局裏麵是不是手機什麼的?如果是的話,我明天早上再給你送過去也是可以的,你現在先回家休息吧。”
我對那個警察搖了搖頭,說道:“不知道怎麼會,手機在我手裏,我有一件事情忘記了,這件事也很重要,如果我們要做的話,你們今天晚上幾家聚,肯定不會太平的。”
那個警察嘴角輕輕上揚笑了一下,說道:“我問他去什麼時候太平過,感覺一切都像是在鬧鬼的狀態,不過我們已經習慣了,你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