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有人要跟報社打官司,專題中心的采編都抬起頭,望著錢穆,等著答案。
錢穆:“是一家叫‘蓉華’的演藝公司打來的,說李芷蘭是他們公司的簽約歌手,未經他們同意在外接歌,違反了合約,要報社取消和她的業務關係,否則他們將起訴報社。”
王副望向許凡:“小李是簽約歌手的事,你怎麼沒說?是沒采訪到嗎?”
眾人也都是一驚,錢穆的臉上掛上了一絲憂思。
如果這情況屬實,那就是稿子中的汙點了,對方若借此做文章,哪怕在網絡上請水軍折騰一下,對報社形象也十分不利。
好好的一組策劃,說不定就毀在這個細節上。既然李芷蘭是簽約歌手,那你起碼得和演藝公司接觸一下啊。
實習生,畢竟太年輕,經驗不夠,采訪中該考慮的事,沒有考慮到。
許凡搖搖頭:“采訪到了。李芷蘭也將簽約合同給我看過,上麵的條款,規定的是如果歌手接其他商業演出公司的歌,需要經過蓉華公司同意。但我們這歌,一周後將和旅遊局簽約,成為全市形象歌曲,這是公益活動,不是商業性的。所以我在稿子中沒寫。”
王副點點頭:“哦,那沒事。”
許凡突然補了一刀:“王副、錢主任,還有件事我想說一說。”
他有些窩心,“蓉華”公司也太踏瑪的不厚道了。
王副:“什麼事?”
許凡:“因為有一些隱私,我在稿子中回避了。李芷蘭她家庭情況不好,但潔身自好。自高二起簽約‘蓉華’,隻參加正常的演出和商業活動。公司似乎對她印象並不好。”
“前段時間,公司強硬要求她參加無關緊要的飯局,李芷蘭堅決不從。公司對她開始下重手,先是將原定由她演唱、都已經基本錄製好的新歌,哦,就是今天上午上線的《童年的彩雲》,臨時交給了其他歌手演唱。繼而通過經紀人,威脅今後要封殺她。”
“李芷蘭和公司的合同,一年後到期,如果封殺她,意味著她將斷了生活來源。她還有個妹妹,有個多病的母親,全靠她在外商演的收入維持生計。‘蓉華’的做法,有些令人不齒。”
“她的一個好姐妹,采訪中向我呼籲說,藝人的生存狀況,需要社會各界關注。”
許凡講完,王副自鏡片後,冒出一縷犀利的光。
他推推眼鏡,盯著許凡,突然文不對題地蹦出一句:“和報社打官司?怕他!”
錢穆長期在王副手下工作,熟悉領導個性,這時候也推了推眼鏡:“小許,關注藝人生存狀況,這題材很好。”
他轉頭望著副主任:“派個資深記者,盯著這題材。”
中心的采編全都笑了,錢主任又故技重施了。
這種事多了去了,報道不可能每一篇都不出問題。
一般情況下,出了問題的稿子,都是對方來電來人和報社溝通,報社如果覺得理虧,會在跟蹤報道上替對方樹樹形象,實在談不攏的,會以更正的方式來結束爭端。
但極少有人開口就要和報社打官司。
官司你打得過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