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三個小時前一場突襲的暴雨席卷了整座城市,沐浴其下的人們在夏日感受到了久違的涼意。來得快去得也快,現在隻能從路麵一些坑窪的雨水,濕漉漉的地麵以及絲絲清爽的空氣中還能感受到它曾來過的痕跡。
不受它的影響,深夜的鬧市依然人山人海。或許是降低了涼意的原因,氣氛的熱烈更勝從前。每個門鋪前放三四張桌子,夥同三五個好友擼串喝酒,聊天打屁。在這節奏越來越快的社會中,能和朋友聚一起享受難得的悠閑時光別提多美好。
鬧市前一個女孩咬牙拖著一隻崴了的腳踉蹌地走在路邊,個子嬌小的她在街燈的映襯下剪影卻是大大的。暴雨已經消失無影,但她臉上的汗水卻密密麻麻,一顆又一顆滴落到路麵。腳踝處紅腫得像個雞蛋,痛得已無法走路。她放棄了走回去的念頭,盡管還隻有十分鍾的路途。狀態著實無法樂觀,不服輸要堅持走下去的話這腳就可能要廢了。雖然是叫鬧市,但所處地並非在市區繁榮地段,反而是在郊區。因為來消費的人大都自己開車,所以出租車很少來這裏,想要打車回去也不行。
郊區治安隻能說是一般般,而且人還多,容易出事。又快要到十二點了,自己一個女生手無寸鐵,再不想想辦法恐怕會發生對自己不好的事情。翻了翻手機,一眼就看到了男生的聯係方式。
對男生她其實很有好感,但也隻限於有好感的階段。男生平時很愛貧嘴,老不正經還花心濫情,缺點一大堆像個青春期的男孩一樣浮躁。所以她下定不了決心該不該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就這樣一直維持著同事關係而沒有說破。
女孩這時又想到了另外的一個男生--年齡不算大,但她更願意用“男人”來稱呼他以表達對他的崇拜之情。就她而言,男人成熟穩重,很會關心人,遇事沉著冷靜,節省自愛。符合了自己對男朋友期待的完全標準,男生和他的差距簡直天壤之別。可她不會愛上男人,對男人她更多的是有著對“哥哥”般的喜愛,沒有一點點多餘的想法和心動,內心堅持的依舊還是男生,等待著成長的男生。
給男人打電話他一定回來接自己的,但她不想欠他太多,所以撥打了男生的電話。
“嘟~”
電話隻響一聲,對麵就傳來了略帶喜悅的聲音,“小迪?”
“嗯。”
“怎麼啦。這時給我打電話。”
“我腳崴了。”
“什麼,嚴重麼。”男生大驚,“你現在在哪裏,我來找你。”
就算天隔一方,男生驚慌失措的語氣也讓小迪感受到了他深深的焦急,心中不免一暖,“我在我家附近的鬧市門口。”
“好,我馬上來,你乖乖等我別亂跑。”
“嗯。”
才過半個小時男生就來到了女孩的麵前,驚訝於他如此的迅速。男生衣衫不整,臉上盡是驚慌的神色,就好像被人搶了自己的寶物一樣。下車他直接奔向到女孩的身旁,拉住她的手,“你沒事吧,我們現在去醫院。”
“我背你。”說完就蹲了下來。
男生的表現盡在眼裏,女孩看他的眼神溫柔得能融化世間萬物。附身摟住男生的脖子,靠近他的耳旁,“別去醫院了,送我回家吧。明天再說。”
“好。”
男生背著女生,就像背著他的夢,一步一步,她給的永遠不重。
然後兩人漸漸沒入黑夜的吞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