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記事起,吃過我過肩摔的滿打滿算隻有3人而已。
第一人:是教我過肩摔的命苦的父親;第二人:是高中畢業聚餐上喝高點就找不到北,敢調♪戲我女人的同班男同學;第三人:就是他!
還被我摔過兩次,你說這人得多壞。
第一次他傷害了我身體;第二次他強吻我。
……請不要把第一次想歪……
那天我隻是在學子路上駐足了幾十秒,分神觀摩了一下十三教學樓外掛的那個大屏幕,便感覺到了眼酸頭也疼。
眼酸算做是被大屏幕上美女的卡地亞戒指晃花了眼。不是我崇尚名牌,我女人喜歡這牌子,帶的不鑲鑽的那隻都貴的嚇死人,甭說屏幕上欲說含羞的美女手上亮晶晶那款。
頭疼……頭疼?我反應過來,頭疼是因為我被籃球砸了腦袋。
靠!誰這麼不長眼,往大道上扔球。
我撿起球,拍了一下。看到一個人不慌不忙的邊走邊衝我打手勢,我扔回給他。他一個漂亮的躍起將球穩穩接住,轉身就要離開。
“同學,不道個歉再走?”我問。
他頓了一下,回頭看我:“有這必要?”
“這事你父母沒告訴過你?”
有這必要?看你在校園打球,應該還是一學生,十多年的素質教育你都當屁給放了?連做人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他邪惡地笑,露出森森白牙:“你說長了眼睛的頭跟不長眼睛的球撞了,責任難道在這不長眼睛的球身上?”
我看他瀟灑地將球拋起,地上彈一下,又接住,點點頭,走到他跟前:“其實是胳膊的責任。”
一把拉起他的胳膊,轉身,翻過,幹脆利落地送他與大地來了一次親密接觸。他落地時悶哼了一聲。我皺眉:看著挺瘦,沒想到還挺沉。
我捂著後腰慢慢直起身子,低頭看身前蹦啊蹦的那隻籃球......,我最討厭不穩重的家夥了,於是一腳將它踢遠。
我脾氣本沒那麼差,隻是被那枚報道者口中來曆不明的戒指晃了神,氣有些順不過來而已。
原來氣不順的時候除了做實驗時打翻王水,燒壞實驗台,弄碎小試管以外,還可以找人摔跤。
......隻是希望下次別再閃了我的老腰。
我拍拍手,捋了一下頭發,繼續我要走的路。
那次遇見之於我本就是一天之中小小插曲,我甚至沒有回頭去觀摩一下地上那人的表情。直到後來被他牽著鼻子跑,我才後悔當時沒回頭欣賞一下他被人過肩摔後的神情,應該會給與身處寒窯的我無限的碳氫化合物吧。
如果說那一次遇見隻是一隻球的意外,那第二次害我跟他不得不糾糾纏纏到現在的遇見似乎可以等分到緣分範疇。
出了圖書館看到了他斜倚著車子盯著我,我沒說話,繞過車身爬上了副駕駛位置。他人沒動,眼珠子隨我動,麵色陰鬱。
我努力將身體壓低,以免外麵人來人往見著我廬山真身。奈何我人高馬大,扮不來小鳥扮來扮去隻扮成了鴕鳥……。還好車子也同樣人高馬大,加上六日學子路上的人群隻停留在層流階段,不會達到湍流與急流,所以他明目張膽地吊我出來,我還不至於淪為他風流豔史上那並不華麗的三流炮灰。
我敲窗:“咱倆換個地,成不?”
一路上他將車子開的飛快。在我計算著這個u和這個s,到底產生多少摩爾SO2陷入崩潰時,強忍住惡心的感覺開口:“停車!”
他瞥我臉色一眼,搖搖晃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