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八蛋。剛才在理查德六世麵前,他已經忍得夠多了。要換做當年,他早就一腳踹了過去,還能讓人這樣欺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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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如今他們地位不在,就連住的房子也這麼不濟。
憑心而言,理查德六世給他們準備的房子其實已經很不錯了。佩格不滿的是憑什麼他們十多個人要擠在一個宅子了。
換做以前,就他一個人,手裏頭的宅子就有十幾套了。
“哎呀,火氣真大啊。”
佩格一開門,就聽到一個似曾相熟的聲音,他瞪大了眼睛,有些吃驚地看著麵前的兩大一小。
“你們怎麼會在這裏?你們也未必太囂張了些。”
聞聆放下茶碗,臉上帶著笑,見了房子真正的主人,也一點兒都沒有擅闖別人家宅的羞赧。依舊是落落大方,屁`股像粘在椅子上,動都不動一下。
“氣什麼?不就是借了一杯茶喝喝,值當你生這麼大氣。好歹還是有過一麵之緣的呢。”聞聆一邊擼`著懷裏小崽子的毛,一邊回答道。
小崽子讓他唆使著變回了蘆花雞崽子的模樣,羞答答的一小團,比著以前是大了點兒,但也沒打多少。也就一個拳頭的大小,聞聆單手就能抓起來。
絨毛炸開,像個小絨球,手`感還挺好。聞聆有段時間沒摸`到白梟的羽毛了,隻好用兒子解解饞。
白梟變鳥的那個小時,聞聆幾乎全是睡覺的時候。這家夥著實過分,分明是故意讓他那個時間段睡得跟死豬一樣,怎麼叫都叫不醒的。
想著這件事,聞聆端起茶杯又啜了一口。
佩格看他在喝的茶,眼睛又瞪圓了點兒,這茶不正是他最近才找到的上好紅茶嗎?
可惡!怎麼被這家夥給翻出來,還像個主人家一樣自己就把茶給泡上了。
佩格冷哼一聲,不輕不重地諷刺道:“有段時間不見,你這個家夥嘴巴都比以前能說,臉皮也比以前厚了點,人還比以前討厭了點兒。”
再看聞聆旁邊坐著的一人,淡定地就更像這房子的主人了。他身穿白色長袍,袖口做成花邊,像蛋糕上疊起的卷兒。
他的手中舉著一個高腳杯,杯中是猩紅的液體。沒有什麼腥味,不是血。佩格估計是血樹的汁`液。
大部分血族都不愛血樹的味道。
這世上少數喜歡這味道的血族估計就白梟一個人。他將整個特拉斯王都都種上了血樹,可以說是很大手筆了。
這個人從來就不是會壓製住自己喜好的人。他很會享受。一回到王都,便拋棄了聞聆給他做的豬血鴨血之類動物血。
如今聞聆身上的血液,白梟隻能接受血樹的味道。而前者雖然甜美,但白梟卻舍不得咬一口。他寶貝珍惜得不得了,不願意傷了一分一毫。
和佩格個粗神經不一樣,奧尼拉穩重沉靜許多。他看到這兩人以及聞聆手中的鳥崽子,想到的第一件事卻是為什麼在開門之前他們竟然沒有一個人感覺到房間有其他人的存在。
完全沒有一點兒氣息,他們把所有氣息都掩蓋住了。
第二件注意到的事情就是奧尼拉發現曾經見過的人類變成了一個血族。
奧尼拉有些吃驚,便問道:“你不是人類了?你……”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日三千失敗,明天繼續努力
第57章
奧尼拉瞪大了眼睛,盯著白梟。他的年齡不小了,比白梟還要大上一輪。他的經驗遠比這些愣頭青要豐富,佩格性格莽又粗心,自然感覺到不到變化。
佩格隻是感覺到了聞聆氣息的變化,但是還沒有看出更多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