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她這一生(1 / 2)

張生最後沒有走。

不僅沒有走,他還跟蒲書倫一起,直接住進了尚可的家。

尚可的家很大,四室兩廳,八加一的頂躍,裝修也很不錯,按山城市12年的市場價格,怕是沒一百七八十萬根本就下不來。

而且她還有一輛寶馬五係的車。

這樣富有的一位年輕女人,卻在學校附近親力親為,開一家小小的漢堡店度日,而且還心存死誌,這讓張生實在難以理解。

所以他臨走前就說了一句。

“我曾經比你富有,最後一落千丈,流落至此,可是我依然還活著,所以你也沒必要要死要活的,活著才有無限可能,就沒有過不去的坎。”

道理是這個道理,可是為什麼你卻和她一樣,活著活著,就沒有意思了?

“我再給你看一樣東西。看完之後,你再決定去留。”尚可並沒有硬拽張生進屋的意思,而是如在漢堡店那樣,直接就進了裏屋。

這一次張生沒有走。

不一會兒,尚可遞給了張生一疊有些泛黃的法院判決書。

張生接過來翻了翻,隨後抬頭苦笑:“其實你先前說,罪犯裏麵也有好人,我是不認同的,他們可能變好,但那是以後,而不是以前。現在我信了。”

“像我這種情況,其實極少的,萬分之一吧?不能說沒有,要不進來坐坐?”尚可柔聲道。

“好!”

……

尚可屬於一次誤判。十三年前前,從老家去隔壁省會打工的她,因為才入社會,懵懂無知,被人蒙騙,進了一家夜總會當服務員。

這種夜總會,在那個年代,有點泛濫,也有點不堪,於是就撞上了無理要求的一位顧客。

顧客用強,她誓死不從,最後逃出了魔爪,卻被夜總會當保安給攔了下來。

本來她逃不出厄運,哪知道那位顧客居然在包廂裏死了!

死一個人,以夜總會這種灰色地帶,也許就能藏著掖著,蒙混過關了,哪知道死了的這個人卻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

這樣一來,夜總會自然就包不住火了,於是迅速報案。

一切證據,都指向尚可有過失殺人的嫌疑,最後,她被判無期。

四年前的一次嚴打,治安環境得到了極大改善,夜總會這種存在,自然被肅清,陳年舊案被挨個起底,自然就查到了尚可這件案子上。

最後發現,原來那位顧客之死,不過是兩家夜總會巨頭爭鋒,另一家陷害競爭對頭的手法,隻不過那一家沒想到這家夜總會背景深厚,死了這麼重要的一個人,依然還能強壓下來,並偽造證據坐實了尚可過失殺人。

她被無罪釋放,並獲得了一百多萬的國家賠償。

然而九年的牢獄之災,使得尚可失去了太多,其中最讓她難過的是,她已經是孤家寡人了,因為他最親最親的父母,在這九年間,相繼離開了人世。

當然,不是說她無依無靠了,其實她還有一大堆親戚。

可是她厭惡這幫親戚。

因為自己入獄,所有親戚,都視他們一家如豺狼虎豹,避之唯恐不及,自己入獄,固然是導致父母雙亡的因素,可是被親人孤立,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當國家賠償下來之後,她頓時就成了親戚朋友間的香餑餑。

她雖然跟個沒事兒似的人一樣,跟這幫親戚朋友間寒暄招呼,可是心裏的冷意,讓她覺得如果自己再在這個家呆著,會被直接給惡心死。

於是她搬到了省城,並將就那些賠款,買了套房,過起了隱居生活,一住就是兩年。

可是她不能不回故土,畢竟父母還葬在那裏。這幫無所不能的親戚,也不知怎麼就找上了她居住的小區。

她有錢,有錢就逃不過被這幫親戚糾纏的命運。

那就借吧。

可惜這幫人的胃口,豈是一兩千可以打發的,到了後來,他們的胃口越來越大,哪怕她明告訴他們,自己已經剩的不多了。

可是親戚們不這麼看,零八年的房價,就你那套房,值得了一百多萬?

尚可說,你們可以回去彙總一下,這兩年來,借出去了多少,又收回來了多少,而且我什麼都不會,還得留點生活費,還得花錢學技能……

你做這些,需要那麼多錢?

確實不需要,尚可確實剩了幾十萬,但是這是我拿青春拿名譽換來的,憑什麼要滿足你們無盡欲壑?

說起來可笑,你們打著借錢的名義找我,可是又有誰是真正還過我哪怕一分錢!

於是尚可賣掉了省城的房子,來到了山城市。

讓她哭笑不得的是,親戚們把她逼走了,卻無意間讓她賺了一筆。

金融危機之後,房價開始飆升,再加上山城市的房價,本來就比省城要低,這一去一來,她不僅換了套大房子,買了車,還結餘了一部分。

於是她決定開個漢堡店,算是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