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曹明。
我視金錢為糞土,我爸視我為化糞池,沒錯,我家就是這個情況!
小時候媽媽總是教我不要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所以我的朋友都很二。
比如袁軍。
袁軍以每時三十公裏的速度衝了出來。
“你要是再不還我錢我就去你家樓下唱《大悲咒》。”
心情不好了就去超市搖搖可樂、捏捏小浣熊、扳扳德芙……
初中三年,徹底慣徹了明哥我視金錢為糞土的思想,幾乎我所有的錢都用去充遊戲、打扮自己。
以至於我以這個形象出現了。
一寸長的短發一根一根的炸了起來,皮夾克白T恤大牛仔褲,脖子上麵戴了一根四五十克的大金鏈子,不過是假的。
走路的時候兩隻手搖得跟撥浪鼓一樣,眼朝鼻孔麵朝天。
我要是去做一個好人都對不起我這張鬼鬼祟祟的臉。
所以我在學校的人品很差,幾乎沒有人跟我說話。
我有一個全校同學都知道綽號,叫“炸毛。”
初三畢業以後,我發誓一定要好好改變自己,多一些朋友,還要有女朋友。
於是乎,我的樣貌又變成了這樣。
發型徐劉海,脖子上的“大金鏈子”換成了一個戒指,白襯衫,休閑褲,帶上了一副黑框眼鏡,在鏡子麵前看著自己覺得還蠻帥的。
到高中報道的當天,我為了能夠讓別人覺得我很弱、很乖、很膽小。
於是我去工地上花錢找了一個農民工當做我的“爸爸”。
效果還不錯,有很多人在邊上指著我嘲笑。後來我在高中又有了一個綽號,叫“小綿羊。”
報道分科分宿舍完了以後,我背著自己的行李還有生活用品去了宿舍。
為了能更好的貫徹明哥的誓言,我選了文科,因為文科女孩子多一些。
初中跟高中都是同一所學校,所以學校裏還是有很多認識我的人,我背著行李直接走到了我的宿舍門口,我的腳還沒踏進去。
“咣”
門就給關上了。
也是為了貫徹明哥我的誓言,沒有一腳把門給踹開。
我又走到了其他宿舍門口,情況也都差不多,我站在原地有些鬱悶的看著最後那幾間還開著門的宿舍。
我走到了最邊上的一間宿舍門口,看著裏麵。
裏麵有五個人,都是我不認識的,隻有一個人是穿著衣服的,其他人都是光著身子,手臂上貼滿了紋身,頭發也是炸炸的,看著他們我想到了我的初中。
他們這時也都看見我了,我覺得他們看我的眼神更像是大灰狼看見了小綿羊,我頓時之間不想進去了。
我轉身要走的時候我的手被一個長的很像小時候被豬親過的人抓住了。
“想進來就進來嘛,怕什麼?我們都是好孩子。”
裏麵的人也跟著說道。
“就是就是,我們都是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