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段(2 / 3)

零點鍾聲敲響,他們走進教堂附近,廣場上歡慶的人群中,他們聽著周圍那些有著信仰或是沒有信仰的人們,歡呼著,嬉笑著……

楊錦把一直攥在手心裏的那隻手放在自己胸口的位置,在心裏默默的祈禱,他並不是信仰上帝的人,卻相信耶穌愛世人,僥幸希望自己也是被愛的那一個。

他知道自己背負著怎樣的罪孽,人們不是常說,執念就是人的原罪……

是的,我是個有罪的人,罪孽深重,不可饒恕。但是,仁慈的上帝,我希望用自己僅有的良知和福報換取身邊這個人的幸福。

盡管不甚明白緣由,但我深深的愛著他。

“陳平……”

我是這樣自私,我祈求他的幸福,是因為唯有如此,才能讓自己釋懷。

“今天是聖誕節,陳平。”

仁慈的上帝,萬能的主,請讓他幸福和快樂,不要讓他忘記我。

“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五號,我們在一起兩個月零十三天。”

但如果必須要把我忘記才能幸福,那麼就把我忘記吧。

“也是七十四天。”

如果要憎恨我,才能幸福,那麼就憎恨我吧。

“陳平,我們在一起七十四天,這些日子是我最幸福的日子。”

此時此刻,我但願他對我無愛,無情。

“但是我們分手吧,我們並不合適。”

失神

Chapter 28

楊錦幾乎是逃回辦公室的。

聖誕夜的出租車並不好找,他幾乎是搶下了一輛出租車,才回到學校。然後,瘋了似地跑回辦公室。大腦裏浮現的還是他們十指相扣走在街上的幸福光景,是人群中的喧鬧,是他親吻他時的衝動……

是那個人驟然失去的笑容,空洞的目光,呆滯的神情。

好冷啊,忽然覺得很冷。

楊錦打開抽屜,翻了翻,沒有找到要找的,又仔細翻了翻……

“你找這個?”

楊錦抬起頭,看到那個小個子的溫和男人,手裏拿著自己正要找的鑰匙。

是他那間公寓的鑰匙。

“謝謝。”

“楊錦,你告訴我是怎麼了?”

“沒怎麼,鑰匙給我。”楊錦抬手拿下鑰匙,又隨手拿起外套,想要出門……胳膊卻被人拽住,“陳助教,你拉拉扯扯的幹什麼?”

“你解釋……”

“我為什麼要解釋?”楊錦轉過頭,“是的,鑰匙是我偷偷拿去的,之前說你酒後亂性趁人之危也是假的。”

這不重要,這些並不重要。

楊錦輕輕的挪開他的手臂,“希望你不要介懷。”

“楊錦,你對我,是真的嗎?”

“陳平,你不了解我。”

門被輕輕的關上,陳平的手臂無力的落下,心仿佛缺了一塊。

楊錦的教工公寓一下子空了。在楊錦搬到他的高級公寓之後不久,陳平就理所應當的拿著自己不多的行李,搬了出去。他搬來的時候,隻有一個不大的行李箱,幾件常用的衣服而已,這才七十四天,東西竟然攢了這麼多……

七十四天。

他們在一起七十四天,楊錦說過,這七十四天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日子。♂思♂兔♂在♂線♂閱♂讀♂

明明是幸福的。

“師兄,師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