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初言不願平白與人難堪,何況上學放學也有司機接送,就把東西都拿了回來。
可是有一個人很不高興。
段初言把禮物隨手放在房間的床上,就去洗澡了。
但是當他出來的時候,卻發現床上空空如也,東西全不見了。
隻有小惡魔坐在他床上,雙眼閃閃發亮,望著他親愛的七叔。
“明諧,是不是你又調皮了?”帶了些玩笑的語氣,段初言刮了刮他的鼻子。
傅明諧人小鬼大,聽出段初言沒有生氣的意思,馬上順著杆子往上爬,撲上去抱住對方撒嬌。
“七叔,那些女生想要癩蛤蟆吃天鵝肉!”
“從哪學來的詞,東西呢,都被你扔哪去了?”段初言想把身上的粘皮糖掰下來,誰知黏著力太強了,溫軟的小身軀死賴著不肯鬆開。
“巧克力我給平嬸了,讓她給她女兒吃,信撕了丟馬桶衝掉了,還有花拿去送我爸了。”
段初言哭笑不得,不知道該誇他幹淨利落,還是罵他自作主張。
最終,還是不了了之。
可是傅明諧年紀還太小,沒有聽過千防萬防,家賊難防這句話。
所以當他有一天看見自己的七叔和廚房一個傭人的女兒站在花園裏說笑的時候,那感覺就像晴天霹靂,五雷轟頂。
那種好像心愛的玩具被搶了的感覺,讓他心裏憤憤不平,幾乎要衝上去把他的七叔緊緊抱住,再把那個討厭又難看的女孩子遠遠推開。
最後他並沒有這麼做,而是繞了個打圈子,告訴奶奶容玉鳳他不喜歡那個傭人,讓奶奶把人家炒了魷魚,那個礙眼的女人自然沒再出現過。
這樣曲折晦暗的心思,出自一個八九歲小孩子,說出去,隻怕也沒人相信。
也許隻能歸根於豪門教育讓小孩子都過分早熟。
段初言當然不會去注意到這個細節,他跟那個女孩子,也不過是偶遇多聊了幾句,以他的性格,麵對別人帶著傾慕神情的笑容和話語,自然不會拒之於千裏之外。
七叔是我的,誰也不許搶!
這是傅明諧人生的第三條準則。
第 37 章 (結局)
匆匆三年時光,便是如此流過。
段初言在賀清宇那裏養過一段時間的傷,槍傷早已痊愈,隻是其中一條腿傷了骨頭,自此也留下了後遺症,慢慢走路的時候,倒還看不太出來,要是想要走快一點,就需要拐杖了,而且每逢下雨天的時候,關節就會隱隱作痛。
傅明諧心疼無比,卻也無可奈何,畢竟這個世界上,不是所有東西都能用錢買到。!思!兔!在!線!閱!讀!
“不用揉了,現在沒什麼感覺。”段初言對這件事沒有表示出任何情緒,內心深處,他覺得自己這次能夠活著回來,已經是幸運,何況還多了個孩子,世事不可能十全十美,用一條腿來換,也算值得了。
傅明諧當然不可能這麼看,他連這個人受一點傷都會心疼半天,何況是這樣的問題,背地裏他不知找了多少名醫大家,隻是給出的答案都差不多:七爺的腿本來就受過幾次槍傷,這次又剛好穿過骨頭,舊患加新傷,也不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了,這種情況還能正常走路,已經是最好的了,想要恢複到原來的狀態,幾乎是不可能的。
“你別動,醫生也說平時多做按摩是有效的。”手抹了些藥油,在關節處輕輕揉搓,傅明諧的動作很輕柔,連帶著神色也柔和起來。
隻是後來揉著揉著,不知怎的就揉到了床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