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輾轉好幾個城市, 不慎被旅店老板認出, 母親本想殺死旅店老板保護女兒, 但被流星阻止。旅店老板並沒有報警的意圖, 反而給她們錢, 幫助她們逃跑。流星不希望母親跟著自己賠上一生,也受夠了擔驚受怕的日子, 最終決定自首。
偶像來演戲, 在大多數人眼裏隻是來圈錢,靠著粉絲流量, 能不讓人出戲就不錯了。但電影放映開始兩分鍾, 明晗的表演就緊緊抓住了眾人的注意力。單純、膽怯、麵對霸淩者害怕、不甘、憎惡,眼神裏滿滿都是戲,甚至連肢體動作與細節都十分講究, 讓人完全看不出來,她是舞台上那個充滿了活力與自信的一姐。
在這裏,沒有明晗,隻有流星。
電影的節奏掌握得極好,牢牢牽引著觀眾們的情緒。流星被霸淩時他們心疼、憤憤不平,她反擊時眾人拍掌叫好,隨即而來的逃亡又令眾人提心吊膽,唏噓不已。尤其是流星在自首之後,麵對女警交代時的一番話,更是讓人胸口悶得喘不過氣來。
短短十幾天的逃亡,對於流星和母親來說像是過了十幾年,兩個人都憔悴不堪,流星絲毫沒有影片開頭時的開朗與陽光,整個人死氣沉沉,眼裏沒有任何光芒。她望著鏡頭,語氣沒有絲毫起伏,麻木的眼神令人絕望。
她說:“警察姐姐,明明做錯事情的是她們,被罵的是我,被打的是我,被丟東西的是我……從開學到那一天,一年半,我被罵過548次,打過127次,搶錢、扔東西、潑髒東西數不勝數……
那刀本來也應該是紮在我身上……我紮的也不重,我隻是想跑,不想被拍□□,她偏偏碰上事故交通堵塞……到底是她命不好,還是我命不好?”
電影院裏之前已經有不少人啜泣著抹眼淚,這段台詞一出來,更是“嗚嗚嗚”哭成一片,黎越哭的眼淚鼻涕一大把,帶的兩包紙巾都和母親一起用完了。
電影裏,流星十七歲,按照刑法,故意殺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接下來的情節是公檢法機關和社會對於“流星案”的一係列討論與熱烈關注,幾十萬人簽字請求法院判處流星無罪。
電影的最後一幕,溫暖的陽光灑在大地上,鳥鳴清脆,女生從大鐵門裏走出,笑容和開頭一樣,明媚陽光。
“我想要,上大學,然後找一份普通的工作,和一個普通的人相愛,過平淡安穩的餘生。”
——
電影到此為止,燈亮起來,全場觀眾卻依然沉浸在電影裏,唏噓不已。直到一個人率先鼓掌,其他人才反應過來,掌聲如潮水一般,尤其對女主角讚不絕口。
錯過了在開燈之前離開的時機,黎越隻好等到最後,窩在電影院的椅子上一邊吸鼻涕一邊給明晗發消息:“啊啊啊啊啊啊我殺了那群狗!!!”
“怎麼可以欺負流星!!!”
“她那麼好看那麼可愛那麼乖!!!”
“嗚嗚嗚嗚心疼死我了”
“我和媽媽從中間就開始哭,一直沒停過,我太難了”
“前輩你太厲害了!!!演技真棒!!!不愧是明晗!!!明晗牛逼!!!”
“我爸爸媽媽在暴風誇你哈哈哈哈哈哈”
她錄了一段語音,讓明晗聽聽,到底是怎麼誇她的。
明晗倒是想去跟黎越父母打個招呼,可她目標太大,怕引起麻煩,隻好語音回複:“謝謝叔叔阿姨的誇獎,今天這個時機不太方便,改天有機會我再拜訪他們,你替我跟叔叔阿姨問好”。
黎越沒立即回複,忙著在微博吹前輩的彩虹屁。
她拍了票根和自己紅腫的眼睛:“快!全首頁都給我去看《流星》!!!太太太好看了!!!神仙劇本神仙演員神仙女主角!!!嗚嗚嗚嗚嗚嗚我可太心疼流星了@明晗妹妹上大學了嗎?學費生活費我承包啊!妹妹喜歡什麼工作呀?我幫忙介紹呀!妹妹喜歡哪種類型的男生啊?我來物色!”